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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区一部小说,居然备受众人青睐,所有人都在替他出主意,补充内容,纠正里面的谬误。

他的大纲,也写到五万多字,增加了很多很多他所不知道的,根本连了解的途径都没有的知识。

旧大褂眼睛里直冒金星。

眼前这些人,像梅先生,他在之前可是连想都没敢想过,自己有朝一日能同他们闲坐论道。

他心里发誓,一定要好好写自己的这部作品,不是像以前那般,写出来只为自己,而是要为这个世道留下些东西。

“梅先生,等我的书写完,希望能请您雅正。”

梅书礼同样一脸期待:“好,我来为它作序。”

“没想到让梅先生抢了先。”王专员大笑,“不过,我也要作序一篇,到时候比一比,看谁作得好。”

旧大褂郑重点头:“此书,虽然是我写的,但孟小爷功绩第一,还请孟小爷也为其作序一篇。”

他这话真心实意。

如果说一开始,他这部书还很难逃脱情情爱爱的藩篱,但他已经可以想象得到,从他同眼前这些人相遇的那一刻起,这部书已经不单单是一部普通的小说。

它会囊括自己的思考,囊括眼前这些先生们的智慧,包含当下世界各国政治,经济,文化等等的内容。

旧大褂甚至诚惶诚恐地觉得,自己这个作者只是一个执笔人,有更高的意志再握着他的手,去完成这部著作。

他不知道自己的文笔能不能驾驭,所以才惶恐。

如果写坏了,他一定会特别特别的遗憾,也许终其一生都会遗憾。

瞿正旁听了会儿,简直无语:“文人啊!”

一本还没有写成的书,一群文人居然开始如此郑重地讨论起来,他是弄不明白这些人的心思。

“正哥,我听说孟小爷还没辞职,现在依旧住咱们家仓库呢?”

瞿海看着眼前的场面,咋舌道。

身为公司副经理,瞿海是瞿正自己培养的管家,别看平日里跑前跑后形如小厮,其实在外头也是很有排面。

为了工作顺利,信息自然是掌握了很多,眼前这几位大佬,他全都认识。

正因为认识,才越发不知道该怎么去看孟以非。

瞧瞧人家,和这么多大佬谈笑风生,不对,是大佬主动找来和他谈笑风生,却住在陋室,做着无聊的工作,连穿着打扮也都是瞿家每年发下去的普通衣服。

瞿正:“……他爱住就住,还能赶他走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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