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鸦青头发的美人又叹:“是有一点。”

“你看看我怎么样?”

林官勉强自己站起来,轻轻转了一圈,他年纪小,可是身材还好,模样俊秀,最好的是一身灵光,就是截断穴道,阻断灵脉,依旧比普通百姓看起来健康。

那美人眨了眨眼,一时到没说话,半晌才道:“你是想拿自己换这小丫头?”

林官眨眨眼:“难道不好?”

“到也不是。”

美人一本正经地道,“但是你们都是我的口粮啊。”

“我一般积攒八十一个之后就开始吃,细嚼慢咽,小心品尝,能吃半个月呢,如此不断,吃上一两年,吃腻了就歇一歇,等三五年不吃,饿了再吃还觉得滋味好些。”

“现在我三年没开荤了,今年刚刚开荤,便是这小姑娘普普通通,我也能好好地把她当个零嘴。”

这美人一边说,一边摸了摸手里那小姑娘的脸蛋。

女孩儿倒抽了口冷气,吓得打了两个冷嗝。

“你也别急,我喜欢把美食放在后面去吃,一个一个来,谁也跑不掉,我最后吃你。”

林官低下眉,一时沉默。

莫林脸色苍白,忽然压低声音问:“还有多少‘春晖’?”

文昭的脸色一下子比他更白。

转眼就明白莫林想做什么。

眼前这个怪物太强了,明明是他们寻着线索找上门,想要‘降妖伏魔’,可就一个照面,连动手的机会都没有,他们就全昏死过去。

文昭记得昏迷之前只看到一匹雪白绸缎的影子。

只看眼前这个怪物以最柔软的绸缎作为武器,就已知她的武力到底有多么强大。

如此强,肯定是无法力敌。

春晖是一种无色无味的毒药,寻常人吃小指甲盖那么一点,就瞬间毙命,一点痛苦的感觉也来不及有。

这毒药是他们两个自己配的。

甚至他们自己都不清楚,他们为什么会配这种药,加入秘卫,遇见的妖魔鬼怪多了,总不免有担忧,为防哪一日落到这种东西手里,连死都死不成,他们就随身携带这类药,最后一刻不能杀敌人,好歹能杀死自己。

如今,莫林显然是想拿毒药来毒杀眼前的怪物。

比如说,被吃之前先吃掉毒药,那么就等于那怪物一起把毒药给吞进肚子里。

“想想办法,看看她下一个挑谁吃,把春晖给那人,让他……不,给我吧,我来。”

莫林话音一顿,“省得浪费。”

文昭不动。

莫林压低声音:“把春晖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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