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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王僧虔在《又论书》里说:子邑之纸,研染辉光;仲将之墨,一点如漆;伯英之笔,穷神静思。”

“若你已经掌握了笔法,却依旧苦苦挣扎不能再有寸进,或许天赋如此,可你若是缺少一支好笔,书写起来又如何能够得心应手呢?当然我说的好笔,无关价格高低,而是让你用起来能够如臂指使的笔,而你现在用的显然不算。”

“不要信那些善书者不择笔的言论,都是误人子弟,善书者不是不择笔,而是善择笔,正是因为能够分辨每一支笔,才能成为一代大家,辟如前朝四大家之首的苏大家,就是一位十分善择笔的书法家。”

韩克俭抿着嘴一张脸渐渐红了。

他当然知道陈淮说这番话,只是想指点他,没有任何其看他不起的样子,他脸红也并非是因为买不起好笔而脸红,而是为了自己的无知和浅薄而脸红。

书院里,如同他这样的清贫学子有很多,他这支笔还只是分叉了,可书院里还有的同窗用的笔都已经开始秃毛了也舍不得换。

还美其名曰高手不择纸笔。

而他在这群同窗之中,字已经算是相当拿得出手的了,甚至还经常为此洋洋得意,觉得自己天赋异禀,用这种笔也能写出一笔好字来,之前与沈娘子说的那番话,也不过自谦罢了,而陈郎君忽然出言打断,想必是看出了他心中的自得。

韩克俭的一张脸很快就红的能滴血了,朝着陈淮郑重的施了一礼道:“多谢陈先生指点。”

陈淮摆摆手:“我也就是随口说两句,当不得你一句先生,给你的东西自己看不要外传。”

“好的,先生。”

韩克俭抿着嘴腼腆一笑。

第73章

余娘子怂恿娘家大哥偷桃子不成, 反被自家男人送进衙门挨了四十板子的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柳树巷附近的圈子里传开了。

短短一天,沈惊春对外的形象, 就由娇俏可人的书生娘子, 变成了一个睚眦必报心狠手辣的毒妇。

经过短短一晚的发酵,第二天沈惊春送陈淮去考场时,她的形象又从毒妇变成了一个面目可憎的母夜叉。

两人出来时, 她还隐隐听见附近专门赶来, 准备趁着送考的时候一堵她真容的吃瓜群众发出惊呼, 大抵都是什么长得这么好看的娘子,怎么心肠那么坏。

沈惊春听在耳中,那可是一点都不生气, 毕竟是夸她好看呢不是吗?

巷子里被吃瓜群众围了个水泄不通, 前日定好的马车根本进不来,两人如同被耍的猴一般, 在无数道目光的注视下拎着东西往外走。

沈惊春的拳头在周围的高谈阔论中逐渐握紧, 杀心渐起。

呸, 不生气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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