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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在叶问今的劝说下,王二娘留下了。
还有一人——叶氏医馆的朝阳,本也在叶问今想带走的人选里。
但是这个有趣的小姑娘的特点便是有自己的想法,她就是要留在这儿,让她的偏心爹和弟弟看着她一步一步变得强大,争一口气,叶问今也不好强迫她跟着自己。
如此跟着叶问今一起走的便只有庞云和阿辉。
庞云在这边无亲无故,只要带着阿宁,去哪儿都可以。庞云虽然脾气倔了点,但肯干肯学,认识字,也能自己摸索着看点儿医术。而且她的性子叫叶问今喜欢,像悬崖上的野玫瑰,受过许多磨砺也并不萎靡。若有人来惹她,还要伸出刺去扎他两下。
而阿辉是个有抱负的年轻人,也想要去京城闯荡闯荡。身强力壮也听话,不过有时候容易受别人的评价影响,改变自己的想法。但这并非大问题,都可以慢慢学。
叶问今就这样在饭桌上确定了人选。
大家该吃吃该喝喝。
马俊明喝得醉醺醺的,直抱着叶问今的手臂号啕大哭,实在不懂为什么师父不带上自己,“呜呜呜呜呜呜,师父!你走了我可怎么办!”
“你还要留在这儿替我看着叶氏医馆,你可是我的大徒弟,要学会担起重任啊。”她拍拍马俊明的手背,坚定地说道。
“呜呜呜呜,我是不是再也见不到你了。”他将脸贴在叶问今的上臂。这脸红扑扑的仍旧是个十几岁的少年样子,眼眶湿润是委屈模样让人不忍心对他说话的时候大声一点儿。
“你说什么,京城到这儿只要两个时辰,我走了你便不要学习了吗?七天还要抽出一至两天到京城的分店来跟着我。”叶问今笑道。
“真的吗?”
“真的,你和王二娘轮换着来,顺便要告知我这七天内遇到的疑难病例,看不了的便叫病人来京城找我,不要自己硬治,懂吗?”叶问今苦口婆心道。
“好,我一定。”马俊明似乎酒醒了些,恍惚间也有些成熟男子的气概了。
酒足饭饱后大家各自回家。
叶问今回到了叶家老宅开始整理行李,爷爷和狗蛋儿与她一同去京城。
狗蛋儿在京城便能和更好的教书先生学习,而爷爷也能和他多年不见的好友们聚聚。很久以前爷爷曾在京城和师父学过几年的医,后头才回的溪台镇接手药铺,大半辈子没再去过京城。
几人走后叶氏老宅便会冷清起来,叶问今吩咐忠叔好好打理,若一个人过于吃力也可再招些人进来帮忙。
叶问今自己的行李只整理了两个小包裹,装些四季常穿的衣服便好。剩下占大头的就是老将军和将军送的服饰和首饰,倒是装了半个马车,怪沉的。
她想到到了京城,大致用到钱的地方会多,需要体面的场合也会多,才将那些华冠丽服带上。
又想着万一到时穷困潦倒,实在不行将那首饰卖了,还能将就一段时日。回头再和老将军说说便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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