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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本来就是想要将马俊明培养成一个有本事的大夫,自家医馆可以容纳四个位置,等马俊明可以独当一面后,再多招些人来。毕竟人多了以后,管理的难度便会加大。现在身上看病的担子太重,若是手把手地好好教,那么一个人就已经需要费尽全部精力了。
这段时间教了他许多书本上的知识,也让他每日跟着自己看病人,是时候让马俊明尝试着上手了。
若是他能够好好工作,医馆的利润便能成倍的增长,自己的任务也能够轻松不少,倒时再致力于扩张医馆的规模也不迟。
再加上,最近收到京城花家胭脂铺传来的消息,牙膏在京城的销量居然达到了溪台镇的四倍还多!
京城不愧是个赚钱的好地方!
本身京城人就多,消费力更是不容小觑。若是再乐观些,叫马俊明管理溪台镇这家医馆,到时自己再去京城开家分店,岂不快活。
她把马俊明叫到身边通知他,明日可以在她的监督下接诊,他的眼睛刷的亮了,若不是叶问今委婉拒绝,他简直就要抱着她当场感激到落泪。
刚开始看那几天,营收比往常增加了四分之一,但没有达到叶问今期待的数额。她本想着过几日大家熟悉了之后收入便能翻倍。
但是她便发现了并不是不熟悉的问题。
而是人手不够。
王二娘一个人并不能负担起两个大夫的任务,因此中间总是有一段时间是没有人回应的。
看来至少还得再招一个人。
叶问今想起了一个女人。病历上有她的记录,但她再没有来看第二次。
带着女儿独自生活的庞云。
庞云也是个可怜的女人,虽然没文化,却是心善良。之前觉得她可怜想要收她进医馆,但碍于当时自家医馆还小,能不能养活自己尚且不能下定论,因此更没法承担养活其他人的风险。而现在的盈利早已可以养活好几家人了。
休息日,叶问今立马带着马俊明去到东市外头的郊区,那儿比从前叶问今和爷爷住的破屋子还要偏僻。
那一带便是人们口中所说的贫民区。
但贫民区也并不是荒废且毫无秩序,只是有些简陋、破旧,屋子都是小小的,连墙也没有。物品都随意堆放在墙角或是路边,似乎是因为价值太低,因此丝毫不担心被拿走。里头生活的人本就为了活着付出全力,若是叫人整洁倒是显得冷漠无情了些。
“师父,我们来这儿干嘛?”马俊明问道。
“招人啊。知道为什么叫你一起来吗?”叶问今见马俊明越走越慢,刚开始还与她聊天,现在却一点儿声音都没了,直喘着粗气,便出声叫他。
“为了磨练我教我道理?还是...”马俊明试探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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