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页(1 / 2)
这天,易洺在公司时,却忽然看到一个女员工手上戴着的红绳,他一顿,失态般叫住那个人。
女员工战战兢兢,而易洺只是盯着她的手腕,问:“你手上戴着的红绳……”
女员工立刻道:“易总,我在清江路的饰品店买的。”
一家普通饰品店的名字,但那条红绳分明和易洺放在家里的一模一样,他那条是沈宁送给他的。
那是沈宁亲手编织的。
晚上回家时,易洺鬼使神差让司机去了女员工说的那家饰品店。
他看着摆在外面的红绳手链,这店里的和沈宁送给他的连编织样式和玉牌都一模一样。
但这并不能证明什么,这样的东西太容易相同成巧合。
导购走了上来,殷勤地问:“先生您要看什么?”
易洺拿出了手机,翻出照片。照片上是一条红绳手链,导购一看就斩钉截铁道:“这就是在我们家买的!”
易洺面色冰冷。
导购继续说:“这样的样式在市里只有我们这一家有。”
导购又殷勤介绍更贵的,这人一看很有钱:“不过这做工稍有欠缺,先生您看看另一款。”
易洺已经走了。
沈宁亲手编织的手链被易洺细致地放在了保险箱里,这晚,他像往常一样打开了保险箱,里面放着的全是沈宁送给他的物品。
手表、红绳,以及一封一封的信。
信件由于翻阅次数过多,边角已经有些泛旧,但保存得很好,字迹依然清晰。
易洺拿着这条红绳,看了许久,最终放回了保险箱里。
年糕往他身边凑了过来,在他脚下打圈,毛绒绒的一团。
易洺向来是不喜欢小动物的,但他养年糕很久了,久到好像沈宁在下雨天把这只雪白小狗带回来是上辈子的事了。
但看一眼日历,原来还没有过去一年。
沈宁,你看你走后,时间都过得这么慢。
封亦征提起过,沈宁养的那只狗在你那儿吗?易洺,我可以拿TP的合作同你交换。
易洺拒绝了。
他摸了摸小狗的脑袋,记起在别阁时,沈宁最喜欢和这只小狗玩耍。
他觉得可笑,沈宁在时,他们都不懂得珍惜,可沈宁走了,连她养的一只狗都受人喜爱,甘愿拿比之胜过上亿倍价值的东西来换。
封亦征真是可笑至极。
可是,易洺捂着眼,他也是个混账。
小狗不懂这个人为什么看上去这么伤心,只是用头拱着他的手。
第二天,易洺戴着那条红绳去了沈宁的坟墓。
他知道事实无可改变,沈宁在法律上是封亦征的妻子,死了也是。
但沈宁爱的人是他,易洺无数次这样告诉自己。
说得多了,就像是一种催眠的。而催眠,本不需要在催眠一些事实存在的东西。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