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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志云很快就带着岑风过来了。
安南这个颜狗一见这脸就喜欢得不得了。
双方基本没有什么问题,很快敲定合作。这是岑风的杂志首封,安南不着急定风格,先跟编辑部开个会,筛选一下各自的提案,最后再选最合适他的。
从丽人编辑部离开的时候,安南还一直把他们送到了电梯口,要知道很多顶流都没这待遇。
岑风心里大概猜到和许摘星有关。
以前《丽人》还不是四大刊的时候,婵娟就经常上刊,他有时候看到了也会买一本回去翻一翻。后来婵娟和《丽人》同时成长,彼此成就,两方关系应该是不错。
他心底说不上是什么感觉。
好像被她保护着,有些柔软的甜。
却又不想以后再发生这种她为自己担心着急,开口求人的事情。
他以前觉得一切都无所谓,无欲无求,不争不抢,随遇而安。
第一次生出争抢的心思,是那一次在少偶的公演化妆间,听到周明昱说,许摘星有一个喜欢了很多年的男生。
那是头一次,心底生出了,想要把她那份喜欢,抢过来的想法。
他没有喜欢过女孩子,喜欢这个词对于曾经的他而言太奢侈了。他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对自己生命里这唯一一束光产生了喜欢的感情。
会想见她,想和她说话,看到她笑他心里就愉悦。却也明白自己孑然一身,未来不堪,没有资格去喜欢那么美好的人。
直到那一天,他开始想把她抢过来。
他不知道该怎么去争,所以她喜欢什么,他就去做什么。她想看他的舞台,他就好好跳给她看。她喜欢这个世界,所以他愿意试着和这个世界和解。
而第一次有了想要强大的心思,就是此刻。
他不想她为自己担心,不想今后再有类似的事情发生,不想她因为自己不被看重而生气难过。
今次是因为她与安南交好,所以轻而易举解决了一切。若是还有下次呢,若是对方难缠又险恶,她却因为他一头撞上去,那该怎么办?
他比任何人都明白资本的话语权和名气地位的重要,这是这个圈子的常态。只要他还在这个圈子,这些就都无可避免。
他也可以选择离开,但他如今想留下来。
这个圈子对他而言,不再是曾经的黑暗泥潭。他有了队友,有了兄弟,有了粉丝,和一家截止目前为止都还不错的经纪公司。
他想留在这个舞台上,跳舞给她看。
既要留下来,就必须强大,来面对今后一切魑魅魍魉,怎么能让她张开手臂挡在他面前。
上车之后,吴志云见岑风一直垂着眸不说话,以为他还在为《都市秀》的事生气,拍拍他的肩安慰:“别想了,让那群狗眼看人低的东西自个儿后悔去。安南说封面很大可能会定在国外拍,刚好过段时间公司给你安排去巴黎看个秀,我们争取利用这段时间把时尚这块儿短板补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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