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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再怎么挠肝挠肺的好奇,他也没有再让人去叫时卿落来问。
另一边,时卿落去了和席蓉约好的另一家茶楼。
席蓉在这里等着她,她们准备今天继续逛街买买买。
只是还没有到茶楼,走到一条巷子时,就见几名小地痞将一名看上去十三四岁的少年围在中间。
第411章 有意思
其中一人拿着棍子敲打着手,看着小少年。
“将身上的银子交出来吧。”
小少年抿着唇,“你们上次不是说,交了银子就再也不找我麻烦的吗?”
带头的地痞嗤笑,“这个你都信?真傻。”
“快点交出银子来,否则今天这顿打可免不了。”
小少年捂着荷包,“上次就给你们了,你们别太过分。”
带头的地痞冷哼一声,“敬酒不吃吃罚酒。”
“兄弟们上。”
说完他带头冲向小少年,将人一把扯住衣衫,朝着小少年的身上几拳。
另外几人也跟着冲上去,对小少年拳打脚踢。
带头的地痞还从小少年的腰间,强行将荷包抢走。
从荷包里到处了不少碎银子。
他将银子收好,对一脸憋屈不服气的小少年拍拍脸,“记住教训,下次可要乖点交钱,否则还打你。”
接着就带人出了巷子。
小少年唇角带血,蜷缩在地上,看那模样好不可怜。
时卿落走了过去,“你没事吧?”
她当然看到了刚才那一幕。
原本想要帮忙的,却发现小少年穿的衣服,虽然看上去好像一般,就像是个普通的富人之子的穿着打扮。
但她仔细一看,却发现他的衣服是用一种很稀有丝绸做的。
这玩意叫足丝,不是用蚕丝织成的,它的原料取自深海的一种庞大的蛤蜊,吐出来黏液在固化之后变成的生丝。
需要专业的人每年深入海底去采集,之后还要经历多重工序,大半年的时间才能织成丝绸。
也因此这种足丝,在前朝和当朝都是贡品,有钱有权都买不到。
正好席蓉送过她两匹,所以她一下就认出来了。
于是停住了脚步没有上前去帮忙。
能穿得起稀有贡品丝绸的,在这北城也就只有两种人。
一是锦王府的公子,一是前朝的人。
可时卿落见锦王和梁铭宇穿着的都只是名贵绸缎,并不是这种足丝做的衣服,所以这人不太可能是锦王府的。
而且如果真是锦王府的人,那些地痞可不敢欺负抢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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