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520页(2 / 2)

加入书签

只是再怎么挠肝挠肺的好奇,他也没有再让人去叫时卿落来问。

另一边,时卿落去了和席蓉约好的另一家茶楼。

席蓉在这里等着她,她们准备今天继续逛街买买买。

只是还没有到茶楼,走到一条巷子时,就见几名小地痞将一名看上去十三四岁的少年围在中间。

第411章 有意思

其中一人拿着棍子敲打着手,看着小少年。

“将身上的银子交出来吧。”

小少年抿着唇,“你们上次不是说,交了银子就再也不找我麻烦的吗?”

带头的地痞嗤笑,“这个你都信?真傻。”

“快点交出银子来,否则今天这顿打可免不了。”

小少年捂着荷包,“上次就给你们了,你们别太过分。”

带头的地痞冷哼一声,“敬酒不吃吃罚酒。”

“兄弟们上。”

说完他带头冲向小少年,将人一把扯住衣衫,朝着小少年的身上几拳。

另外几人也跟着冲上去,对小少年拳打脚踢。

带头的地痞还从小少年的腰间,强行将荷包抢走。

从荷包里到处了不少碎银子。

他将银子收好,对一脸憋屈不服气的小少年拍拍脸,“记住教训,下次可要乖点交钱,否则还打你。”

接着就带人出了巷子。

小少年唇角带血,蜷缩在地上,看那模样好不可怜。

时卿落走了过去,“你没事吧?”

她当然看到了刚才那一幕。

原本想要帮忙的,却发现小少年穿的衣服,虽然看上去好像一般,就像是个普通的富人之子的穿着打扮。

但她仔细一看,却发现他的衣服是用一种很稀有丝绸做的。

这玩意叫足丝,不是用蚕丝织成的,它的原料取自深海的一种庞大的蛤蜊,吐出来黏液在固化之后变成的生丝。

需要专业的人每年深入海底去采集,之后还要经历多重工序,大半年的时间才能织成丝绸。

也因此这种足丝,在前朝和当朝都是贡品,有钱有权都买不到。

正好席蓉送过她两匹,所以她一下就认出来了。

于是停住了脚步没有上前去帮忙。

能穿得起稀有贡品丝绸的,在这北城也就只有两种人。

一是锦王府的公子,一是前朝的人。

可时卿落见锦王和梁铭宇穿着的都只是名贵绸缎,并不是这种足丝做的衣服,所以这人不太可能是锦王府的。

而且如果真是锦王府的人,那些地痞可不敢欺负抢强。

--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