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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他敢踏入紫罗县的地界,那沈罗珏就有充分的理由,对他动手。
第49章 .行非人之举必诛首恶!入夜奔袭!
方旳今年二十三,是个腰肥体圆长相魁梧的七尺大汉,当他进入战场,双臂挥舞之间烈风阵阵,一双大锤被他舞的密不透风,等闲人根本无法近前。
这样的体格和招数,已经昭显出他并非出身贫民,他自幼长于镖局,从小就压着镖天南海北的走,后来在西成遇见了喜欢的人,因此定居。
后来西成内乱,他趁势而起,摇身一变从后嗣不得参与科考的商户贱籍,变成了“赫赫有名”的征西大将军,手下一年内就集结了三万余人,占据城池,每天饮美酒,与美人同乐,过得好不逍遥快活。
可惜好景不长,好日子才过了几十天,朝廷就派兵来打他了。
从朝廷围城的坐立不安到如今的心情复杂,方旳心情的转变只用了十天,放在十天前,他想破头都想不到最后竟然是他赢了。
而且他还杀了朝廷五千人啊!
方旳越想越觉得高兴,干脆他去将自己的狗头军师方鼎和也叫来了。
方鼎和是方旳堂弟,也是方家曾经的账房,读过几本书,比方旳这个莽夫聪明多了。
方鼎和一进来,看到方旳就夸张的跪地行礼,道:“恭喜大王!贺喜大王啊!大王赢了此战,叫军中诸人气势大涨!”
他也没读过正儿八经的书,所以平时就按照话本小说中的称呼与礼仪对待方旳,方旳还挺受用的。
毕竟被人跪地行礼,那种高高在上的感觉,会让人误以为自己成了坐在皇宫中的那位皇帝。
方旳享受完高高在上的感觉后,装模作样的将方鼎和扶起来,握着方鼎和的双手,问道:“鼎和啊,你说咱们把朝廷的兵给打了,之后朝廷是不是会派更多人来?”
方鼎和一愣,难道不是打完一次就完了吗?怎么还有下一次呢。
后来他一想,那些话本中说大将军会有好几场大胜的战,这说明正常打仗也是要打好几场的。
“是啊是啊,朝廷肯定会再派人来,大王可万万要保重身体,等朝廷大军再来,全赖大王破敌于城下了!”
方鼎和一通吹捧,听的方旳十分舒适,但他也不是个二傻子,朝廷在方旳心中还是很强的,他到现在也没忘记那天他从城头向下看,那无穷无尽般的朝廷大军。
想想朝廷的长刀烈马甲胄,再想想自己这边的破铜烂铁,方旳觉得不能再在这座城里呆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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