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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话音落下,我却觉得冷。像是有道雷当头劈下,身体变得冰凉之余还能感受到麻痛。

裴雁来从没用那样的眼神看过我。

也不是,他曾经用过,我明明该感到熟悉——不过那是在我和他走近之前的事了。但那一眼转瞬即消,细看时已经找不到踪迹。

我疲惫地想,今晚的打击让我的CPU过载,这大概是吊诡的错觉。

是很短的沉默,短到我来不及找回理智。

裴雁来先错开视线,他骨形优越的手摩挲几下玻璃杯壁,琥珀色的酒液还剩三厘米的高度,顶层边缘仍有不清晰的白色泡沫。

“大概吧。”

他突然开口,声音不大,差点被湮没在背景音乐中。

他云淡风轻,对我笑了笑,前所未有的温和,像初日投映的湖面,没有丝毫阴霾。

我本能地想说点儿什么,但他的手机开始震动,我猜那是来电提示。

“铛”一声。

他放下酒杯,酒液摇晃,却逃不出容器。他起身推门离开,屏幕光侧照在脸上,轮廓深邃好看。

我僵坐在原地等他。

但那晚包厢的门一开一合,他没再回来。

我天真地以为,等到过分灼热的朝阳从天的边际显形,这晚的一切都会翻篇,生活不会因为谁的一次转身发生巨变,我还可以跟在裴雁来身后,就像过去近千个日夜一样。

——直到某天下午,我间隔十分钟转发给他两条小狗视频,第二条却收获一个红色感叹号。

那时候我突然意识到,孙汀洲的再三骚扰或许不是毫无作用,我的演技也差得一如既往。大抵是他让裴雁来明白,让我靠近是个错误。

我明明是个神经触感很敏锐的人。我得寸进尺,闻到纵容的味道就会向前迈出一步。但对裴雁来这个人,我第一次觉得,是不是因为太喜欢,我终于变得疯癫不清醒。

自始至终,错把疏懒当作暧昧,错把直行当转弯,错把黄灯当绿灯,心思走岔几步,满盘皆输。

从那天起,我身体的某些部分被强制割离。

妈的,很痛。

日日如此,昼夜不息。

太阳东升西落是二十三小时五十六分,每一秒都面目苍白,我莽撞沿着地球的公转轨道蹒跚而行,混沌的迷雾让我看不清潮汐和月亮。

在之后的很久一段时间里,我再也没见过裴雁来。

多久呢?

九年零一百四十七天。

第42章 “你见没见过你爸?”

在陵城的最后一天,我有些想念以前常去的那家日式酒吧。

快十年,城市变化并不小,我记不清具体路径,只能打车报一个模糊的地址。

冬天黄昏都短,太阳刚落下,天就变得黢黑。车载电台质量不佳,滋滋啦啦正在放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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