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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睡了。”她的声音透过薄被传出,有些闷闷的。
柳奚笙的心,像是被一把生了锈的匕首划着似的,钝痛难忍。
“好……”他的声线因为嗓子发紧酸涩,而带了丝颤抖。
按下开关,关掉电灯。
柳奚笙轻轻为成欢关上了房门,而后,在自己的褥子上躺了下来。
整整一夜,辗转反侧,难以入眠。
在知道成欢就是他一直惦记着的那个小女孩之后,他是欣喜而激动的。
随之,这份欣喜和激动,又被自卑和自嘲替代。
他根本配不上她,又何谈敢去喜欢和表白?
可是……
他又是那么的想一生一世都守在她的身边,唯一的选择,就是成为人上人。
努力,奋取。
五年不够就十年,十年不够就十五年,二十年……
总有一天,他柳奚笙一定可以成为那个有资格向她表白的男人。
到时候,他会为她打造一片玫瑰花海,拿着戒指,单膝跪在她的面前,诚挚的诉说着对她的喜欢……
第二天,成欢提出了回去。
既然柳奚笙是冥夜用来惩罚和折磨她的,那再撩下去,也不会有什么结果。
不如趁早放手,也免得撩得多了,惹来柳奚笙的厌恶。
算上来时的路程,已经四天过去了,回去又得两天,这样一来,就是六天的时间。
如果再不去见那两个人,估计要被永远的关进小黑屋,再也没有自由了。
蓝笔然或许会手下留情,但沈煜爵那个疯批的混蛋玩意儿,绝对不会心软。
柳父柳母,包括柳云笙在内,虽然都很想让成欢多住几天,但也知道她是个大忙人,没敢说挽留的话。
成欢能去他们家,就已经很让他们受宠若惊了,耽误她几天,不知道要让她损失多少钱。
临行前,成欢和柳云笙聊了很久。
她鼓励柳云笙说,等她把病养好了,就继续上学,待到毕业了,可以去找她。
她们可以一起逛街,一起吃烧烤,一起喝啤酒,一起去蹦迪,一起去看小鲜肉的演唱会……
这些对柳云笙来说,都是从来不敢奢求的。
因为家庭条件不允许。
但是,成欢却给了她希望,以及敢去憧憬和幻想的勇气。
人一旦有了奋斗的目标,就会像迎了一场春雨的青禾一般,充满生机。
柳云笙的眼睛,随着成欢的描绘而渐渐变得更明亮,整个人容光焕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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