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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不容易打发了所有记者,叶炯榆没有马上离开,她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对整个商场进行了一番视察,这是例行的程序,从来没有剪彩完后拍拍屁股走人的范例。
这个虽然是个新开业的商业广场,但因为这个广场的宣传战早在半年前已经打响,今天,更是以各种新噱头、折扣、活动引来市民的人流如潮,其中也不乏内地来的观光客。
叶炯榆满意的看着这开门红的人流,嘴角挂着淡淡的笑意。
“这次的宣传做得不错,开张的公关活动也不错,收效可人。Well done!继续努力!”
“谢谢叶副总的夸奖,我们定将继续努力,做到最好。”
商场的主管胜不骄败不馁的表着决心,叶炯榆听着觉得有点乏,再来太多人跟着她,会让她觉得不自在。她索性抬起手,示意他们回到各自的工作岗位。
“你们都回去工作吧!Linda陪我四处看看就行了。”
“是的,叶副总。”
叶炯榆随着人潮在商场里四处走动着,观察着消费者的表情,观察着售货员的态度,观察着市场的需求,这是她熟练的工作,她可是市场行销出身的。
这时候,叶炯榆身边发生了一个小插曲。有位夫人被过往的行人不小心撞了下,身体有点站不稳,她的丈夫及时扶住她,那个撞她的人连忙的道歉,这小插曲并没有演变成大干戈,和谐的一笑而过。
插曲并不是重点,重点是叶炯榆觉得那位夫人的丈夫很是面熟,却一下子说不上来在哪见过,但她确信自己绝对认识他。
当这对夫妇相携着就要离开的时候,叶炯榆终于在脑海深处找到了与此匹配的那个面孔。
“栗叔叔……”
在香港这座城市,普通话是件相对稀罕的事儿,若在香港的街上被别人用字正腔圆的普通话叫着自己的名字,那是震撼的,也是一瞬间便能反应的事儿。
那中年男人听着这陌生的声音,叫着一个遥远熟悉的称呼,他停住了离开的脚步,转过身,身后站着位美丽、干练的女人,她的外貌对他来说是陌生的,却能让他立刻的想起曾经认识的熟人,只是那位熟人现在早已是年过半百,怎么也不可能是这副年轻的模样。
“你是…………”
叶炯榆有点着急的走上去,直直的立在中年男人的面前,脸上有那么一点点的稚气。
“栗叔叔,我是熙夕啊,你不认得我了吗?”
“熙夕?你是熙夕?”
中年男人震惊着对着叶炯榆左看右看,终于明白她像谁了。她想在的这个样子像极了二十几年前的周宇婧。那个美丽的女子,是该有这么美丽出众的女儿的,这就是强大的遗传。
这边是真正的他乡遇故知,真正的故知。
那名中年男子名叫王栗,曾经是周家年的其中一任勤务兵,他在周家当勤务兵的那年,叶炯榆正好入住大院儿,也就认识了。听说,后来他升官儿了,也就调出周家,重新回到了部队。
坐在舒适的咖啡厅里,王栗看着眼前这个他已经再难认出的叶炯榆,不胜唏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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