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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干净!”细眼翻白眼,她还没嫌人类血臭呢, 禾苗倒是装模作样地呕起来了。
“又在骂人?”余光轻笑, 摸摸细眼脑袋瓜,被啄了一口也不在意,解释说:“明酥第一次见杀人的场景, 有反应很正常。”
“第二次。”褐耳嘀咕, “越来越娇气了,鹰的气魄都快丢干净了, 小时候见死人也没又呕又吐的。”
“她都快被人类同化了。”每当吐槽起禾苗时,细眼跟褐耳就特有话说。
余光不懂鹰语,把水坑里的猫头鹰挨个儿洗干净后去把车后备箱推开,打个呼哨让猫头鹰都蹲进来,他送它们回去。
按说不用这么麻烦的,猫头鹰就是活动在野外的东西,出完任务后如果不能在太阳升起来之前赶回去,完全可以往树上一钻等天黑。但一开始雇佣鹰办案时,朱局长怕鹰警察罢工逃跑,一直是包接包送,发展到后来就变成追求仪式感了,每次出任务都会视鹰的数量选择开吉普或是骑摩托,就连司机都是固定的,总之仪式感拉得满满的。
吉普刚靠近大榕树,明酥就见老太太端了个喂鸡的钵子出来了——
“奶,喂鸡呢?”
“回来了?都好吧?”
“都好都好。”看老太太的眼睛在她身上打转,明酥原地蹦了两蹦,胳膊腿都甩甩,展示她健全的身体。
“还没吃饭?饿了吧?我去给你煮碗米粉,你吃了好好睡一天。”明奶奶舒了口气,这才有心情跟人客套:“小余,你也别忙着走,我多煮碗粉,你填了肚子再去工作。”
“明奶您不用管我,所里备的有饭。”他检查车里没有落下打瞌睡的鹰,匆匆作别。
“奶,家里有肉吗?我两天没尝肉星,可太想那味儿了。”明酥手搭老太太肩上,拥着她往屋里走。
“有有,褐耳它们的口粮我也都买回来了,想着就这两天就要回来,我把牛肉都搁在保鲜那层,掏出来就能吃。我去给你做饭,你去给它们喂肉。”
明酥捻了下手指,嘿笑道:“奶,你再辛苦段时间,赶明儿我给你带个会做饭的孙女婿回来,让他来给咱俩做饭吃。”
“阿许?”明奶奶都走进厨房了,又退出来觑她,见她忙不迭地点头,含笑问:“这才几天呐?你俩可就确定关系了?
“还没,就差那一小步了,我步子迈大点就能直接亲上。”
“不害臊!”明奶奶嘴上嫌弃,脸上却是乐开了花,她就乐意明酥这虎巴巴的性格。
害臊可不好搞对象,明酥摇头哼歌进屋去开冰箱,一手提肉,出来后拽上橡胶皮槽往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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