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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那是被逼的。
霍翊一上车就报了目的地。
司机暗自咂舌。
那是个别墅区,他就算没日没夜地开一辈子出租,也买不起那里的房子。
夏未凉从包里拿出了耳机,刚想戴上,见霍翊看她,出于礼貌,她问了句:“我可以听歌吗?”
“你喜欢听什么歌?”霍翊问。
“好听的歌。”
“……”
霍翊挑眉。
真的,很少见到比他还不会聊天的人。
“喜欢听谁的歌?”他非常有耐心地又问了句。
“比较小众。”夏未凉说。
她从初中就开始听这个人的歌了。
是一个没什么名气的原创歌手,自己作词作曲,小作坊式生产。
明明很有才华,但就是不怎么红。
这个暑假又出了一首歌,是付费的。但其实只要三块钱,不过还是有很多人去找免费资源。
或者,她可以帮人家推荐一下,大少爷不缺这几块钱吧?
“嗯?叫什么名字?”
夏未凉摘下耳机,将它和手机一起递了过去,“你先听一下。”
霍翊觑了眼屏幕,歌曲的评论数:444。
好吉利。
他眉梢一扬:“好听?”
“嗯,还不错。”夏未凉说,“而且人家写第一首歌的时候,据说还在念初中。”
霍翊接过耳机,嘴角含笑地搭着话:“那挺厉害啊。”
“是吧。”夏未凉忍不住说,“他真的挺了不起的。”
得到霍翊肯定的一瞬间,她忽然明白了乔思恩的心情。
乔思恩总跟她推荐自己喜欢的男团偶像,还撺掇她去下个微博好帮自己打榜,但她对那些男团并不感兴趣,一般都不怎么理会。
原来,当你的“星星”被肯定了,也就等于你被肯定了一样。
“好听吗?”估摸着一首歌的时间差不多了,她试探着又问了句。
“歌还行。”霍翊摘下耳机,有些好笑,“但你这耳机,全损音质?”
夏未凉:“……”
这耳机还可以啊。
她只有在买耳机的时候才会大方一下,这都好几十了。
不知不觉中,车子已经开到了小区门口。
霍翊先下车,让位置给她出来,然后自己又上去了——
他不回去。
夏未凉有些不太理解,为什么到了家门口还要走。
片刻后,车窗缓缓落下,霍翊的手懒懒地搭着窗沿,淡淡地喊了声:“夏未凉。”
“?”
“我不回去,不是因为你和沈阿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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