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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陈重远的枪法已有了几分样子,余下全靠苦功,秦绪那一脑子春浪滔滔他避之唯恐不及,就算有家主替他将那人抓去干活,他也不敢在府中久待。

宋岳见他天天早出晚归整日不见人影,还以为元帅给他派了个拆东都、迁洛阳的大事。

唯有小清歌抱着剑对他笑嘻嘻地说:“兔子觉得狼要来了,也是想躲开的。”

午时与家主说了几句,卫行歌牵着马又从定远公府侧门走了出来,正在他要上马的时候,就听一阵蹄音从身后传来。

这阵蹄音停在了他身后。

刹那间,卫行歌恍惚嗅到了一路风尘之气,莫名带着北疆的气息。

他猛地转身,便见一群人翻身下马。

带头那人穿着黑甲,有一双蓝色眼睛。

“家主可在?”

少年老成、成熟稳重、特别会演、能把满东都同龄人都比下去的卫行歌只觉得心头一紧,道:

“家主,正在府中。”

“陪我进去。”

“是。”

卫行歌牵着马乖乖跟在那人身后进了府,身后还跟着穿盔带甲的二十余人,与卫行歌手下进了定远公府便如回了家的兵卒不同,他们个个面容冷肃,举止带着一股萧杀之气。

卫燕歌没有先去见卫蔷,而是先将马送去马厩,亲手喂了几把草料,听卫行歌说在定远公府马每两天都能吃顿豆粕,一张端肃的脸上竟微微显出了几分喜意。

早几年,定远军的每一匹马都是用血和命从蛮族手中夺来的,活着的人如何不惜马、爱马如命?

卫燕歌常年领命往返于东都和北疆之间,每次到了一处都要先照顾好自己的马,不管军情如何紧急,这点照顾同袍的功夫总要有的。

“家主刚来东都,你就给她添了麻烦。”

喂完了马一拍手,卫燕歌看向了卫行歌。

在那双蓝眸的注视下,卫行歌险些抬脚后退。

卫燕歌是外族混血,身高只比卫行歌稍矮,气势却要强上几分。

“从今日起十天内不许骑马,既然觉得自己一双腿不需善待,那就用腿跑起来,做些正事总好过跪在雨地里。”

卫行歌面对卫蔷偶尔敢撒娇痴缠,做出孩子情态,在卫燕歌的面前只能直直站着,卫燕歌只比他大三岁,可卫行歌被卫蔷从死人堆里捡出来之后,就是还不到十五岁的卫燕歌领着他们吃饭穿衣,那一年卫燕歌自告奋勇以混血奴隶之身去探查先帝被困之地,他不过是个身上冻疮疤还没落尽的野孩子,元帅虽然统御军马,对他们这些孩子颇有些抓大放小的随性,他们身上的规矩都是卫燕歌立下来的。

对于他们来说,偶尔来看他们的家主是天是地是神明,卫燕歌更像是近在咫尺的师长榜样,众多孩子一意从军,也多是崇敬卫燕歌那份年少亦敢夺蛮族头颅的悍勇坚毅。

所以,此时听见卫燕歌惩戒自己,卫行歌只是低声说: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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