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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作训让重锋的手指起了薄茧,触感粗糙。
对于很多人来说,他的双手和枪一样令人恐惧。所有的作训都是为了实战,而他总是在危险中游走,出手时需要一招制敌,甚至是一击毙命。
他的双手接触得最多的是枪械,是那些冰冷坚硬的死物,所以从来不需要温柔。
在这二十六年里,他只主动触碰过一个人的脸。
第一次是在他八岁多的时候,而对方那时还不过是个奶娃娃,他小心翼翼地抱着她,用手指戳她的脸颊。
第二次是去年,对方已经出落得亭亭玉立,可他还只能克制,连触碰时心里都带着点背德感。
现在,他终于等到了这一天,一切都理所当然,随他所想。
重锋还记得前年李潇潇喝醉时,他用毛巾只是轻轻一擦,就把她的脸擦红,所以他现在也不敢太用力,只又轻又慢地滑了滑,像是在抚摸着世上最珍贵的宝藏。
他的目光温柔而专注,这样近的距离,李潇潇能看得到自己在他眼中的倒影。
正是因为这样近,她的身影占满了他的瞳仁,所以他的眼里只有她。
重锋没有掩饰自己的情绪,李潇潇能感到自己的血液在慢慢加速,连四周的空气都灼热了起来。
“菜、菜要趁热吃……”
李潇潇磕磕巴巴地说完后,又在心里骂了自己一声:李潇潇你是傻子吗?这个时候还管什么吃菜!
重锋一愣,失笑地收回手,还认真地附和一下她:“那我们先吃饭。”
李潇潇有种想捂脸的冲动,转身跑回厨房,刚想让被撩得超速的心跳缓一下,谁知重锋也跟着进来了,自然而然地把米饭和筷子都拿了起来。
灶边还剩下一碟青菜,她端了起来,两人刚好分工合作,一次性把饭菜都往桌上备好了,面对面地坐了下来。
两人各自接受的都是“食不言”的教育,所以吃饭时并没有多说什么。
尽管重锋没怎么说话,但他用光盘行动来表达出对李潇潇厨艺的肯定,连汤汁都用来拌饭。
吃完后,李潇潇才托着腮,笑眯眯地问:“味道合适吗?”
重锋认真地点点头,说:“很好吃。”
他想了想,又说:“比江叔做的菜的还好吃。”
江叔就是京市同和居的大厨。
同和居百年老字号,后来成了国营饭店,一直到后世,是为数不多能在风雨后留存下来的老饭店,在一众网红餐饮店中仍稳居京市老大哥的位置,可想而知出品是什么水平。
李潇潇这酱猪蹄是属于有手就能做的菜式,自然知道跟江大厨没法比,但重锋夸得真情实感,这让她还是有点飘的。
她高兴地说:“下回做点别的试试,我还会其他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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