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页(1 / 2)
我个人认为,后者比起前者,虽然不能说更重要,但也是足以相提并论的。
——毕竟我真的特别、特别讨厌自己做家务!
现在我的笔记本不翼而飞,我除了重重地叹一口气,怀念好学生珀西的懂事听话,在心里把双胞胎混球痛骂一顿,别无他法。
能怎么办呢?
我沉痛地打开黑皮日记本,挑剔着它过于老旧的纸张和一点也不好看的外表,无可奈何。
没办法了,只能先在这本本子上写写笔记,等双胞胎把我的笔记本还回来再誊上去了。
一旦进入学习状态,我就会变得格外专注且高效,一切都无法阻止我快乐学习。
我快速地在本子上勾勒出六种镇定类魔药的全面分类汇总表格,顺便总结了几种等待讨论的模型,十几种延展性魔药配方,和许许多多零零碎碎的的知识点。
由于思维跳跃性太大,知识面过于丰富(我真的没有自卖自夸的意思),每当我有灵感的时候,我都会面临一个非常尴尬的问题:
想得太多,写得太慢,等我写完一个,思维早就跑出了十万八千里,甚至已经忘了中间五六七八个灵感了。
在绞尽脑汁、苦思冥想后,我终于针对这个问题做出了一个重大突破:
我发明了一种能阅读人的思维,并且用文字或图表记录下来的羽毛笔,你大脑里闪过的每一丝细微思绪都能被捕捉并记录。
简单来说,这是一支能够摄神取念的羽毛笔。
发明出来的那天我拿去找我们院长弗立维教授写推荐信,第二个月魔法部就采购了一百支,让我大赚了一笔。
——衷心祝愿他们全配给了傲罗审讯或者正常办公,而没有用在其他糟糕的政治纠纷上。
为了正确使用这支笔,保证它完美记录我的灵感,而非乱七八糟乱入的思绪,我还特意花了一个月去学了大脑封闭术。
真是大费周章,梅林啊,我只是想速记而已!
总而言之,当我思如泉涌,羽毛笔在纸页上刷刷翻飞,转眼就翻过了十几页,记录了二十多种灵感模型,满意地搁笔时,讲台上的宾斯教授已经从妖精叛乱歪楼到第三次狼人法案纠纷了。
举目忘去,睡倒一片,剩下两个情侣窃窃私语。
神采奕奕的我,格格不入。
我已经见怪不怪了。
连我自己都没在听课,怎么能苛责同学们睡眠质量太好、情侣关系太密切呢?
我们的区别只在于,我不听课照样能考O,他们不听课的结果,是来找我划重点(bushi)
如果有得选,魔法史大约瞬间会变成最冷门的课,我真怀疑除了就业必选的那些人,还有谁会来上课——哦,我忘了,还有饱受失眠困扰的可怜人。
不过,与我的同学们大不相同的是,虽然我上课做小动作、学习别的科目,从来不听讲,还经常给同学押题,但我并不讨厌宾斯教授,正相反,我觉得他很有意思。
我觉得某些方面他和我有点像,他在乎的是上课这件事本身,而我在乎的是摄取知识。
不包含任何复杂的欲望或者情感,就只是这件事本身。
听说宾斯教授是因为某天去上课忘带了身体而变成幽灵的,多年来仍执着于教学,我想,也许一百年后,我也可能在学习新知识的过程中忘记自己活着这件事,变成另一个听起来很书呆子的传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