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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有座有名的静霞山,那时沈棉放暑假在家,闷得无聊,等沈沣周末回来,便吵着要去爬山。沈爸爸劝陆问君一起去走走,静霞山是这里的特色景点,晚霞很漂亮。

静霞山海拔一千五百米,女生的体力很难支撑到顶。沈棉没爬到三分之一就累了,像个挂件整个缀在沈沣手上。

那时陆问君的脚伤刚恢复不久,禁受不住大量的运动,爬到后期,体力渐渐不支,脚腕也有痛感。她性格里的要强好胜一半天生,一半来自后天,放弃这个词早就从她的字典里删除。让她半路喊停,绝对不可能发生。

越靠近山顶越陡峭,路越难走,她的脚在强撑几百米高度之后,已经难以为继。因为脚腕吃痛,险些摔跤。

那时沈沣也是像此刻一样,朝她伸出手。

仿佛时空重叠,陆问君抬起手,向他伸去。

这次,她没去握他的手,落点在他手腕。

扶着他手臂从石头上迈下去,鞋子准确落在石块之间,站稳便松开。

“谢了。”她说。

沈沣收回手,没说什么。

两人继续前行,仍是无话。

今天的安静与以前相对无言的沉默有所不同,他们之间难得没那么紧绷。可能过了这半年,各自都变得平静了一些。

回到马路,热热闹闹的声音清晰传过来,办满月礼的人家就在不远处。和她的车反方向。

她该往左,沈沣该往右。

陆问君看他一眼,那一瞬间其实想说句什么,但想了想,并没什么要说。

就在这时,有洪亮的嗓音喊:“小沣,你去哪儿了,赶快回来,要开席了……嗳?这是你女朋友吧?”

穿玫粉色短大衣的大妈从房子那边跑过来,一脸惊喜地盯着陆问君上看下看:“你带女朋友回来怎么也不早说,真是的!来来来,我们给你们留了位置。”说着一把拽住陆问君的胳膊,不由分说携着就往那边走。

陆总从未被如此冒犯地对待过,始料不及,本能皱眉。

沈沣同样没有准备,怔了一瞬,想要阻止:“方婶……”

方婶压根没听他说话,拉着陆问君就走。她力气颇大,走路速度很快,陆问君平日雷厉风行的步伐,竟有些跟不上。

边走,边亮着嗓子吆喝,“——马娟,快再找一把凳子,小沣带女朋友回来了!”

院子里立刻涌出一帮子人,伸着头往外看:

“谁?小沣女朋友?”

“真的假的啊,我看看……”

“小沣有女朋友?哪儿呢?”

方婶仿佛在路上捡了金子急着炫耀,笑得见牙不见眼:“这儿呢这儿呢!你们看,可漂亮了!”

陆问君的表情并不能用好看来形容,蹙眉的样子看得出不耐。

一双双眼睛盯着她,充满一种善意的好奇。陆总那稀薄的耐心,终究没有粗暴地甩开。

“你误会了,我……”

“哎呦,小沣女朋友真漂亮!你在哪儿看见的啊?小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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