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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那已经是十二年前的事了。

十二年,世事讳莫如海,江河作了烟雨,风雨作了刀俎,大地作了熔炉。而他,也选择站在了那份荣耀的对立面。或者说,也不是他选择,而是他没得选。

浪迹天涯的逃亡,生与死之间的侥幸,成为了他这十二年乃至以后的无法改变的宿命。日子就这样一直过着,世界已然脱去骨头,换了身新的血肉。前尘过往孰是孰非,已无人追究。而他,也已经老了。

地上的人,看着还很年轻。起码,比他要年轻。

年轻的人,体力,耐力,与心里的那股狠劲儿,都要强上许多。这不啻是一个令人恐惧的威胁,因为此时,那柄剑就摩擦着他心脏的边缘,他的体力已经全部耗尽,连拔剑的力量都没有了。

好在方才他的长剑已经贯穿了那人的胸膛,虽然眼下隔着雨声,听不清对方的气息,但他猜测,他也是强弩之末了。

顾扶风疲惫地闭上了眼睛。

虽然战况如此惨烈,但有件事还是值得庆幸的。那就是这个人,他从没见过。

没见过,就不会心软。就算他死了,一命抵一命,他的良心也不会太过自责。

嵘剑阁为了杀他,派出来的剑客个个都是绝顶高手,这个月遇到的,这已经是第四波了吧。他此去江陵已经月余,要处理的事情太多,要面对的敌手也太多,连日都是各路人马的狙击,身体本就受了重伤,到了负荷的边缘,这才给了这个杀手可乘之机。

恐怕今日,这条命便是要交代在这儿了。

顾扶风扯了扯嘴角,无声地苦笑了一下。

只是,不甘心呐。

他好不容易终于拿回了她要的东西,一路风雨兼程,这才终于到了咸阳。这里距离长安,就只余六十里地了。六十里地,以他的墨云马的脚程,不到一个时辰就能到。

可惜。若他出发时再早上一个时辰,出剑时再快上一点,兴许这会儿已经到了长安,就能见到她了。

他还记得临走时,她站在门口的石阶上,清冷的眸子瞪了他一眼,嘴上说着:悠着点儿吧,可别死在外头了。我还等着你拿回东西来,好升官金爵呢。要知道,挡人财路,可堪比杀兄弑父,你也晓得我有多记仇。

她眼睛是冷的,话也不好听。可她说完这句话,又抬头瞅了他一眼,嘴角却扬了起来,眼神也变得很暖。

就是这丝暖,靠着它,就不觉得冷了。

从前他最讨厌的就是雨天,因为雨落在身上,像浇在心里。他回回落魄的时候,老天爷就要下雨,要让他身上的疼更疼,心上的冷更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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