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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方法是把人类的血液放掉大部分,然后再让对方吸自己的血液。
另一种方法,就是洛伦斯这种,把姜繁夕的血液吸收掉百分之六十,然后再让姜繁夕吸他的血液。
姜繁夕的吸着洛伦斯手腕处的血液,她动作比较慢。
如果不是洛伦斯的前期准备工作好,姜繁夕现在已经很难支撑了。
洛伦斯的伤口在愈合,他索性直接把另外一只手的手腕咬破,换了另外一只手腕到姜繁夕的唇边。
那血都不用姜繁夕吸,便涌入了她的喉头。
冰凉的如酒液一般醇厚的滋味。
看姜繁夕吸的血量差不多了,洛伦斯抱着姜繁夕再次吸她的血液。
与此同时,也将自己撕拉开巨大伤口的手腕,送到她的唇边。
他的恢复力惊人,就算是如此狰狞的伤口也很容易好。
所以必须弄出大伤口,才能确保她能够随时吸收他的血液。
一滴滴血液落在浴缸的水中,如同一朵朵盛开的红色花朵,很快散开。
仪式的时间对于拥有长久生命力的吸血鬼而言,并不长,但洛伦斯却觉得这个过程很煎熬。
尤其是看着姜繁夕平时红润的脸颊,变得苍白的时候,他就有些难受。
如果不是人类的寿命实在太短暂,他想要和姜繁夕相处的时间再长久一些,他还是比较喜欢姜繁夕继续做人类。
她的拥抱是温暖的,她可以肆无忌惮的沐浴在阳光下,她即便皮肤白皙脸蛋也是红润的。
终于把姜繁夕体内的血液,换成了自己的。
洛伦斯舔了舔姜繁夕脖颈处的伤口,帮她愈合那两个獠牙的牙印。
姜繁夕已经彻底昏迷过去,乖巧地在他的怀里,脸色苍白到透明。
他抱着姜繁夕从浴缸里出来,浴缸里的水沾染了血液,变得有些红。
他抱着姜繁夕冲洗一番,把身上的血水冲洗干净后,又用浴巾将她裹住,抱着她躺回了床上。
每个人被初拥之后,醒来的时间各不相同。
但基本上都是三天内。
洛伦斯哪儿都没去,就这么把房间内厚重的窗帘放下,透不进一点光芒。
他在抱着姜繁夕,静待着她清醒过来。
手触碰到她心脏的位置,感受不到跳动,他亲了亲她的唇瓣。
“小夕,早点醒过来好不好?”洛伦斯低喃着。
越想快点看到结果,越是觉得等待遥遥无期。
好在姜繁夕的身体在慢慢改变着,洛伦斯都注意得到。
她的指甲和头发变长了,人类的生长速度没有那么快。
她长出了小尖牙,他上手摸了摸,这在血族里算是牙都没长齐的小朋友。
三天里,洛伦斯一直没睡,所以当姜繁夕有些许动静时,洛伦斯立即看向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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