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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她已经见识过姜繁夕的枪法了,一般的血族还真不是姜繁夕的对手。

就算是她,都不一定能躲得过姜繁夕的银子弹。

“小棉花,可以让我看看洛伦斯那边的情况吗?”姜繁夕询问。

小棉花先是搜了搜洛伦斯那边的现状,紧接着它浑身的毛都炸开了。

那白绒绒的毛,像是要四处飘散的蒲公英一般。

“怎么了?被吓到了?”姜繁夕摸了摸小棉花。

帮小棉花团了团蓬松开来的毛,小软毛在手里的触感很好,又滑又软。

“挺血腥的,夕爷你真的要看啊?”小棉花试探地问,“我怕你看了之后,对洛伦斯改观。”

像它,世界观都快崩坏了。

在夕爷面前,他看上去温柔善良。

总给小棉花一种错觉。

好似夕爷捅他一刀,他都能面不改色把刀拔出来,擦干净刀还给她。

“能看,就看看吧。”姜繁夕摸了摸小棉花,“不管他怎么样,我都接受。”

因为现在洛伦斯是为了保护她,才做出这样的事情。

“好吧。”小棉花握起了小拳头,给姜繁夕看了洛伦斯那边的直播。

洛伦斯身上的黑色西装,颜色变得非常深。

仔细看的话,会发现,并非西装的颜色本来就是那么深。

而是血液落在了上面,将西装的颜色染得更加红了。

他的双眸血红漂亮,里面却没有温度。

如果说他看着姜繁夕的时候,红眸像是一团火,炽热无比。

那么他看着敌人的时候,整个人就像是一座毫无感情的冰雕。

以洛伦斯为中心,地面上无数血族的尸体,堆积在了一起。

没有人敢靠近他。

即便是洛伦斯器重的阿尔奇,也离他远远的,怕被他误伤。

“他这样特别像是电视里的杀人狂魔……”小棉花吐槽了一句,求生欲让它立马补充说明,“就是那种特别受欢迎!很多人都会喜欢的那种,超级迷人的反派角色!会让人三观跟着五官走,疯狂迷恋他。”

姜繁夕笑了笑,说:“他这样确实挺像反派,也挺迷人。”

“老大,你就不休息一下吗?”阿尔奇朝着洛伦斯高声喊。

“不休息。”洛伦斯希望自己能早点回去。

况且,结束了战斗之后,他还得去洗个澡,换一身衣裳。

身上的血腥味太过浓重了,或许还得用香水。

阿尔奇耸了耸肩,道:“您可真是比机器人还要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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