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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看过里面的内容,自从看过一遍以后他就发誓不会打开第二次。

这是钟意给他写的信,与其说是信,倒不如说是洋洋洒洒的一本书。信很长,岑会第一次看的时候是在一个下午。现在距离那个下午已经过去了三年,岑会觉得自己或许已经有了足够的勇气看第二次,所以他迟疑着把信封打开,拿出了里面厚厚的一沓信纸,从第一张开始看起。

岑会:

这是我第一次给你写信,现在这个年代写封手写信已经很不容易了,更不要说写一封手写的长信。说实话,要不是我们分手了,我还不一定有这样的热情给你写信。说是热情其实不算很准确,确切的说,是不甘心。

我们刚谈恋爱的时候我总是自我麻痹地想,或许你没有像喜欢楼桉一样喜欢我,但好歹我们是彼此最了解又最亲密的人。可分手后我才知道你好像对我一无所知,我在你眼里只是个像朋友一样善解人意又通情达理的女朋友。

可是岑会,这世界上根本就没有通情达理的女朋友。两者本身就是矛盾的。

如果我按这个方向写下去,这封信可能会变成一封控诉书,所以我决定就此打住,只是把我们相识以来我所有的内心所想告诉你,告诉你一个原原本本的钟意到底是什么样的。

你说奇不奇怪,虽然我们同一年级,同一学校,父母还是同事,但我们直到高一的暑假才有交集。在那之前,我从爸妈,同学,老师的口中都听到过你,然后这些描述让我拼凑出了一个模模糊糊的形象:利用皮相和小聪明无往不利,却又终日游手好闲不求上进的不良少年。

这个描述单薄又流于表面,但我当时并没有更多的机会完善它,直到我爸突然有一天和我说给我报了和你一起的暑期补习班,让我帮忙提高你的学习成绩。

我很不愿意接下你这个麻烦,但他只是搪塞我说你和以前不一样了。但我很不相信: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能有多不一样呢?

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是暑假的第二周,我背着书包下楼的时候一眼就看见了站在我家楼下的你:戴了很张扬的红色头戴式耳机,穿着浅粉色卫衣和水洗蓝牛仔裤,与之相配的是一双白色帆布鞋。如果人可以动物化的话,在我眼里,你当时就是一只有着五彩羽毛的山鸡。上大学以前我对衣服是没有选择的话语权的,看见你的打扮,我觉得惊异又有些羡慕,又因为自己过于黯淡又土气的T恤运动裤而生出一点自卑。

你背对着我,在我鼓足勇气伸出手小心地点点你后才转过身来,带着很明显的社交用笑容。

你是钟意吧,我是岑会,我来接你一起上补习班。

那一刻,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班里的女生会总是念叨你的名字,因为你是优越得很鲜明的那种长相,但凡拥有正常审美的人都会承认,你确实长得很好看。我正处在和异性说话都会会手足无措的年纪,看见好看的异性这种手足无措就会更明显,但我不想表现得那么没出息,所以只能用冷漠掩饰过去,只是轻轻嗯了一声作为回应。

你并不介意我的不礼貌,只是很自然地把耳机摘下来挎在脖子上和我并排走在一起,和我聊学校里的课程老师和同学,大部分时候都是你说我听。

那时我对你初印象还不错,但也不到喜欢的程度,更不要说之后我发现了你那致命的知识漏洞。

和你的长相相比,你的知识储备简直贫瘠得可怕,一上午的时间,你开始还在努力去听,后来就只是趴在桌子上睡觉。我毕竟做过帮助你学习的约定,拿着卷子想要给你讲题的时候才发现无从下手,因为你连初中的知识都知道的一知半解,完善你的知识体系无异于女娲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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