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5页(2 / 2)
丁哥正坐在办公桌前写稿子,面前的电脑也正打开着word的文档。
“进来。”他声音沙哑地说。
乔鹿应了一声,屁颠儿屁颠儿地走了进去,把一杯枸杞茶放在他的面前。
“丁哥,许老师让我跟着你混,你看……你有什么事就尽管吩咐,我一定很认真地完成任务。”
丁哥用笔头挠了挠一头乱糟糟的长发,他瞥了她一眼,含糊其辞地说道:
“正好有件事,需要你帮我。”
“您请说。”
丁哥拉开抽屉,拿出一个黄色的信封。
信封上写着:“To 我最亲爱的苏珊小姐”。
乔鹿:“???”
丁哥道:“我交给你的这个任务,无比重要,记得,只许成功,不许失败,听到没有。”
乔鹿倒吸一口气,面容渐渐变得沉重。
她重重地点头,郑重道:“丁哥,你放心,我保证按照你的要求完成任务。”
丁哥拍了拍她的肩膀,“很好。去,把这封信,送到凌氏集团。”
“啊?凌氏集团?”
丁哥摸了摸下巴,“对,我的苏珊在凌氏集团上班,你千万一定要把写封信送到他的手上。”
乔鹿一听到“凌氏集团”,整个人都不好了。
“额……丁哥,苏珊是你对象吧?”
丁哥一听她这话,突然捂脸,痛苦地呜咽了起来。
“他要是我对象就好了。他就是不答应我啊。”
“额……那您这封信是……”
“情书。”
“噢噢噢,我懂了。”
乔鹿笑了,“丁哥,你想用情书表达对苏珊的爱意是不是?”
丁哥从掌心抬起头,一副沧桑的脸上,满是泪痕。
其实他也就三十不到而已。
丁哥又拍了拍她的肩,这一次,他看着她的目光里,多了一丝的期许和信任。
他说:“乔鹿,你相信你一定可以做到的。丁哥的幸福就靠你了。”
“……”
多大点儿事,不就送封情书么?
乔鹿虽然不想去凌氏,但既然这封信那么重要,承载着丁哥的终身幸福,那她就替他走一遭吧。
揣着信,她走出公司。
那时,已是艳阳高照时分。
乔鹿往天长叹:“搞文学艺术的果然与一般人不一样。这年头,居然还有写情书示爱的。”
讲真,她自己都心疼丁哥。
毕竟这年头,写情书示爱真的很老土,但可能这就是“流浪诗人”的浪漫吧。
……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