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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就听到顾朝笑道:“为妻家底儿厚,养得起夫郎,所以,夫郎不用担心,镯子坏了为妻给你换新的。”
宁素张着小嘴,愣愣的看着妻主,妻主说这些话的时候也好威武。
也正是因为如此暴发户般的顾朝,她在小夫侍心中的形象更加高大了。
果然,财大气粗的女人,让男人更有安全感。
顾朝放开小夫侍的手,在他呆愣的小脸儿上捏了捏,真是个小呆子。
“要是夫郎觉得玉镯子容易磕着,不好,为妻给夫郎做一个金镯子好不好?”
宁素下意识的点头,他觉得金的不怕被磕,磕着也不会坏。
不是说了吗,真金不怕火炼。
火都不怕,还怕磕吗?
点了头之后,他像是才反应过来一样,又赶紧摇头。
“奴不要了,太贵重了。”
“傻夫郎,你是不是又忘了,你才是为妻最贵重的,其他的都比不了。”
说着,顾朝一边将手里的金条捏成长条形,一边问他,“夫郎想要个那种花样的?”
宁素顺着妻主的手看去,又呆了。
妻主竟然将金子捏变形了,妻主,已经这么厉害了吗?
顾朝将金条搓成一根根小细条,在小夫侍手腕上试了一下长度,又问他。
“要不然就不要花了吧,不然刮着你的收了。”
宁素不言语,他看着那金条在妻主手上不断变换形状,已经惊讶的出不出话来了。
最后顾朝将做好的金镯子戴到小夫侍的手腕上,“喜欢吗?”
宁素看着手腕上多出来的金镯子,虽然没有任何花色,就只是三个圈,但是宁素却觉得,这个比玉镯子更好看。
这个是妻主亲手给他做的呢!
“喜欢!”
“既然喜欢那就换着戴,为妻还带了一些别的首饰回来,等回去了都给你,想戴哪个戴哪个。”
顾朝觉得,为夫郎做首饰这种事情,颇有情调,她有些喜欢。
特别是在看到小夫侍亮晶晶崇敬的眼神的时候,心头被小夫侍填得很满。
“可是,这样会不会太招摇?
万一被坏人惦记上了怎么办?
而且,奴还要做事的,戴着也不方便。”
小夫侍操心的样子也很可爱,若不是因为时机不对,她真想将他就地正法。
分开小夫侍绞一起的两根食指,都放在自己手心里。
“有为妻在,哪里会有人敢打我们家的注意,夫郎放心戴着就是。
明日为妻带你去镇上逛逛,想不想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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