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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林?他居然叫林林?叫这么好听的名字!

林林,只有亲近喜欢他的人才会这么亲近的叫他,呸!他叫一百三十斤好了,长那么高,却那么瘦,一百三十斤都是抬举他。是的,他竟然比我高大约半个头,我对他就更是嫉妒。

上天不公平,一点都不公平。

我不欲理这个一百三十斤,自己爬起来,踉踉跄跄的转身就走。

有花瓣从上面落下,打在我的眼皮,好气人,开得那么盛做什么,以为就有人喜欢它吗?啊!

我不要呆在这桃林了,怎么会有这么难看的桃林,树长得歪歪的,没人修理枝叉,奇形怪状,简直最丑。我知道自己现在的心理状态很不对,看什么都不顺眼,便对着什么都说一顿。

一百三十斤一直跟着我,我听得见他的脚步声,却没理他。

直到我出了桃林,再回头看那茂盛的桃花,还有站在桃花林边缘的一百三十斤,我忽然憎恶的打了自己一下。

谢染啊谢染,你怎么变成了这个样子。

桃花林还是很好看的,而那个傻子,其实也挺好的。

“喂!谢谢你。”我对他道,再添了句,“还有,对不起。我走了,再见!”

之后,我就去了城镇里。我狼狈的运着灵力离开,傻子跟不上我。到了城镇,我先定了一间客栈,定了三天,这次采买的数量不少,我们有三天的时间在凡人界。

而殊亦谌去了长明山交流,也不用担心他忽然回来。

在凡人界的三天,我像是一只远行的游子回到了家乡。

可能那些人说得也没有错,谢染的格局就是低,改不了身上那股子小家子习气,怎么也不像修仙的人,喜欢吃凡人的食物,习惯睡觉而不是打坐。

我嘻嘻笑,幸好我没改掉那些坏习惯,不然这世间就真的没有我的容身之地了。

三天后,我到仙云宗脚下等那些人,在这期间,我吃丹药把身上的伤治好了,再次换上了体面的衣裳,又梳整齐了头发,我绝不会把我那么狼狈的一面展现给其他人看。

好在作为合欢骨,为了时时刻刻保持好好相貌,不让殊亦谌感到恶心,不然我可能就完了。

那会儿没有一个人来,我无聊得紧,就又随处逛。结果不知道怎么的,竟然又回到了那一片绝美的桃林。

不想进去,我转身就走。却不想有人从背后冲过来,挡在我的身前,傻乎乎乐陶陶的喊我,“你别走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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