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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是乌恩和巴音两人,品尝了宋重锦带来的美酒,要不是还有最后一点理智,恨不得都要抱着宋重锦的腿,跟他回大楚了。
这没喝之前,只是听说也就罢了,到底没尝过滋味,传说再美,没见过也只是向往。
今儿个尝了味道了,那就放不下了,以后只怕再喝马奶酒也没味道了,这以后的日子可怎么过?
这么一想,两人都有些理解了自家爹娘,为何对大楚国的美酒美食还有美衣美人念念不忘了。
满屋子的酒香勾得人心思浮动,谁还有心情谈判?
一日功夫又白费了。
倒是临走前,被草原那边谈判的人员,仗着今日比昨天熟悉了些,又见宋重锦给他们带了美酒。
依着草原上的规矩,喝了人家上好的酒,那就是朋友了。
既然是朋友了,那就没那么过顾忌,抓着宋重锦就问他的衣服在哪里做的?真是太他娘的好看了!他们也想做一身,等到草原最大的达慕节的时候,那肯定就是草原最靓的仔。
到时候在心仪的姑娘面前转上一圈,就不信将人勾不到手!
宋重锦虽然不知道这些草原汉子心里的打算,不过他也算大致了解草原部落这边的习性。
知道草原这边,不论男女,都喜欢在节日穿最隆重,最艳丽,最华贵的衣裳出门。
没几个月就是草原最大的节日,达慕节了。
一般草原的大姑娘小伙子,都会趁着这个节日,跳舞、赛马、射箭、套马的时候,展现自己的实力,赢取心上人的关注。
看着这次草原派来的这批谈判的队伍,虽然看着都老成,可宋重锦知道,这不过是他们风吹日晒所以显得老相,其实一个个都还年轻的很。
也不知道草原派这么一支年轻的队伍过来是何居心?
这都两日过去了,还啥都没谈,不是在讨论衣裳就是讨论美酒。
宋重锦眼神闪动了两下,嘴角微微一翘:“这身衣裳,乃是我家夫人在京城最有名的锦绣坊所做,他家制作衣服,一贯富丽,用料也考究。京城官宦之家,都爱去他家做衣裳!”
说得乌恩和巴音几人心向往之。
倒是宋重锦这边的官员,忍不住低下头去憋着笑。
就知道宋重锦是在诳骗他们,要知道,京城里,越是高门贵族讲究的人家,越是不会去外面做衣服。
家里都养了针线房,所有的衣服,都是府里的绣娘自己做。
唯有年轻的大姑娘小媳妇们,喜欢新奇的花样,倒是会在京城几家有名的制衣坊里做衣裳,也是跟上潮流,怕人说她们落伍。
可在家的日常衣服,那都是贴身丫头的活计。
更有宋重锦今日身上的这衣裳,那等闲是没机会穿上身的。
平日里要穿官服,在家也就是常服,就算出门做客,穿着这样,那不是去赴宴,那是去砸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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