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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过后, 唐蜜的肚子就开始长大, 胃口渐渐的变好, 吃什么都香,吃的多长的快,但对于这个没有破腹产的年代而言, 吃的太多让孩子长的太快会是一件要命的事。

可唐蜜不在乎啊。

对于张寒景而言,除了生死无大事。

对于唐蜜而言,就算是生死都不是大事, 她穿越的突然,既不是车祸身亡, 也不是一不小心掉水里淹死,更没有茶水倒在电脑键盘上被一电回古代,要是猝死更不可能,像她这般懒散的宅女, 最爱吃吃喝喝,没有野心没有奋斗之心,一点儿也不辛苦,一点儿也不累,凭什么猝死?

甚至唐蜜还时不时的想,她如果难产死了,是不是就能回到她穿越前的现代了?

她穿到这个世界的目的,就是给张寒景生两个孩子,任务完成了,就可以回家了?

唐蜜是真的想家了,想她妈妈,想她爸爸,想她辛辛苦苦考上大学,念大学好多年,眼看着就要毕业了,结果一朝穿到古代去,她多冤啊!

张晓晓过来的时候,唐蜜刚吃过饭,张晓晓扶着唐蜜出门散散步,像她这样怀孕又不怎么干活的女人,不多走走路肚子会很容易长肉的,肚子长的越大孩子生产的就越困难。

唐蜜和张晓晓到处转悠,看到了一副忙的晕头转向的场景,现在的村民都没功夫跟你唠嗑,家长里短什么的都没人讲了,全都一副忙的脚不沾地的模样。

张晓晓跟唐蜜汇报,“眼看着就快十一月了,天气越来越冷了,许多粮食都要储存起来,种粮食的活已经被派到了山下给难民干了,山上都忙着做保暖的衣裳呢。”

唐蜜四下看看,果不其然,忙前忙后的都是男人,女人都在家编织毛衣。

张晓晓边说边笑,“自从你教人打毛衣之后,村里所有的女人都在织毛衣,老太太再织,大妈大婶在织,小姑娘小媳妇再织,就连没长大的小丫头都人手四根毛线针低着头织毛衣。”

唐蜜也轻轻的再笑。

因为不但别的女人人手四根毛线针再织毛衣,就是她和张晓晓也是人手四根毛线针再织毛衣,只不过她和张晓晓的毛线比别人的要要。

别人用的毛线都是粗羊毛,她和张晓晓用的毛线是羊绒,是羊毛里最柔软最细嫩的毛线,甚至不仅仅只有羊绒线,还有兔毛纺出来的线,同样选了最柔软最细嫩的绒毛。

织毛衣这个活特别容易上瘾,还特别好玩,尤其是毛衣渐渐的在你的手里变长还特别的有成就感。

“不光是女人都在织毛衣,就是小男孩都学会了织毛衣,你瞧,村子里连个小男孩都看不见,都窝在家里织毛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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