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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子急了还咬人呢,更何况林予红这个狼灭?
天子选林家作伐子,实在是低估了林予红,更低估了女人。
自大的人往往会栽在自己意想不到的地方,她希望天子这个跟头,栽得狠一些再狠一些,最好一辈子都爬不起来。
“多谢女郎转告我这些话。”
林予红面色恢复往日的温和无波,只是说出来的话,却是足以撬动大徽江山的黑话,“女郎放心,我承诺女郎的事情绝不会食言,而今世道乱,天子更是喜怒不定,我想提前把粮草运往邺城,女郎觉得如何?”
祝仪大喜,“如果县主愿意提前把粮草送完邺城,那便是再好不过了。”
“我表兄如今留守邺城,城内大小事务皆有他处理,我身在驿馆,与他通信多有不便,我这里有一枚信物,县主可拿去让人转交给他,他见了信物,自然会把县主的人当做自己人。”
“不知是何信物?”
林予红微颔首,看了祝仪一眼。
林予红自幼被贵女规矩约束着长大,极少对外物产生兴趣,更没有什么喜欢的东西,只是听祝仪说起信物,想起祝仪出身武将世家,家风与京中世家完全不同,祝仪所谓的信物,自然也不是京中世家的玉质东西,多半是些匕首之类的昭示武将身份的东西,想到这,她不免有些好奇,便往祝仪身上看了一眼。
祝仪欢欢喜喜从身上解下一枚锦囊,双手递到林予红面前,“县主,是这个。”
林予红接下锦囊去瞧,这是一枚褚色狩猎纹的锦囊,做工算不得好,不像是府中绣娘做出来的,倒像是寺庙里做来哄人的,她往锦囊边缘处瞧了一眼,果然,上面用金线绣着一行小小的字:明道宫。
很显然,这是邺城明道宫装平安符的锦囊,不贵重,更不特殊,是市井百姓略花上百余钱便能求到的那一种。
林予红:“......”
所以武将世家的信物便是这么一个普通且廉价的东西?
林予红抬头看了看祝仪,有些一言难尽,“把这枚锦囊交给陆将军,陆将军便会信任我的人?”
“对啊。”
祝仪十分坦然且确定,“表兄见了锦囊,便知道县主的人便是我的人,自会处处与县主的人行方便。”
“县主不要看这只是一只普通的锦囊,但是表兄认得它,表兄那里也有一只,与这只除却颜色不大相同外,剩下完全一致,表兄看到这只锦囊,便会想起我送他平安符的场景,自然便知县主拿这只锦囊的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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