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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筷子很轻,扔到桌上发出细小的声音,唤回了时星澜的神智:“我……”
薄闲低着头, 微蹙的眉峰透露出一丁点不悦,他不厌其烦地揉过被毛刺刮红的指腹,最后松开手, 张开双臂:“来我怀里。”
像是不容拒绝的命令。
时星澜的脸瞬间就红了。
他的记忆力不错,虽说不是过目不忘,但也会留下印象, 尤其是那种令他记忆深刻的东西。
好巧不巧,昨晚实践的那篇同人文中,就有这句命令。
现实和文字总会存在差异,最大的一点应该是角色的定位,在文中,跪在床下、沙发前、办公桌旁,喊着“主人”的并不是薄闲,而是他。
时星澜记得那些文字刻画出来的形象,说实话,并不符合他和薄闲的性格,用比较圈子的术语来评价,应该是OOC。
但刚才薄闲说的那句话,突然令虚假的形象和真实的他们重合起来。
来我怀里。
这句话在文中出现过很多次,每次都是在他跪倒之后,融入了艾斯爱慕的元素,带着一种隐秘的吸引力。
薄闲目光温柔,看着时星澜走过来,圈着他的腰,近乎乖巧地埋在他怀里。
他像是满足,又像是得意,轻笑一声:“接住你了。”
我要你走向我,要你主动来我怀里。
我将永远接住你,不会让你落地。
时星澜又想哭了。
那封信是薄闲给他的安全感,这一步两步的距离,是薄闲给他的勇气。
他喜欢的人细心又体贴,能够洞悉他所有的想法,做出最温柔的选择。
“你要永远接住我。”
“会的,无论你从哪里坠落,我都会接住你。”
一个饭前的小小插曲,令两人更加贴近了彼此,以往那些羞涩与腼腆消失了很多。
薄闲本就不遮不掩的性格,如今时星澜也放开了,一顿饭吃下来,几乎大半时间眼睛都黏在对方身上。
热恋中的小情侣嘛,总是黏黏糊糊腻腻歪歪的。
酒店的饭菜是正常水准,谈不上多么美味,吃完之后也没留下一点关于味道的记忆。
薄闲拿出一小块蛋糕,推到时星澜面前,语气歉疚:“昨天忙糊涂了,都没有给你准备生日蛋糕。”
时星澜倒没多在意,他从小到大就没好好过过生日,小的时候确实羡慕过别的孩子过生日能吃蛋糕,但现在已经过了年纪,不在乎那些了。
“但你给了我一份很棒的生日礼物。”他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还有很特别的一天。”
薄闲暗自腹诽,见家长,玩扮演游戏,可不是特别嘛。他用叉子叉起一小块蛋糕,递到时星澜嘴边:“宝宝,张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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