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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是天旋地转,视线飘摆,她撑不住了。被那臭小子折腾了小半天,脚下虚得高跟鞋都踩不稳。
王美丽对此应对经验很足。她窝进二楼洗手间,小门反锁,歪在马桶盖上,睡了半小时。
再出来,很好,她醒了些,周遭更醉了。灯光暗下,入目皆是醉眼迷离的男女。女人漂亮,男人油腻,衣衫渐渐不整,又没多余的逾距。
聊天气氛浓郁。
她依靠墙角喝了杯柠檬水,胸口发闷,决意逃出酒会,绕着公园兜一圈,打发些时间。
王美丽观察场地,迟钝地琢磨起工作——下回他们也可以在这儿弄,场地租一晚是一万五。有点贵,但私密性不错,可以抄下这个策划。
没半圈,高跟嵌入一处松软草泥地。
她尴尬地抽脚,怎么也拔不出来,酒意一涌,赤脚开始走。
结冰的草尖儿雪棱棱的,刺溜凉得她发抖,踩在荆棘丛上一样。
她呼着白汽儿,来回耗时间,再回去找鞋,妈的,黑灯瞎火,找不着了。
脚心融过雪,却没有湿漉漉的感觉。这冷,可见一斑。这脚,怕也结冰了吧。
公司接驳的车要一两点才来。那个时间,酒会差不多接近尾声,余酒要清点运回,王美丽得和运酒的车一起,没有单独的车。
王美丽紧紧抱住自己,心想若是有个有车的男朋友就好了。若他有点责任心,应该会在零下的零点,穿过雪夜,开四十多公里来接她吧。
咔哧咔哧,划来清脆的脚步。
皮鞋尖反光在眼下,碾过冬郊的寂寞。
王美丽没精打采,难得他先开了口,“冷吗?”
在这冰天雪地里,他的声音罕见得很暖。
她好笑,冷不冷你看不出来吗?说什么废话呢。
“冷。”她艰难得抬头,肩颈一动,不知哪里的邪风溜缝进来,冻得她又是一哆嗦。
“这个天光脚,是在等送水晶鞋的王子吗?”他把鞋送到她眼皮子底下,纤细的皮带子勒得她看见就脚疼。
她寻思,自己是哪里想不开,会想穿这个鞋出来。她早就过了做主角的年纪了。也许,她以后应该置些方跟鞋。
“王子,你走吧,我脚冻肿了,怕是套不进这鞋了。”她缩在大号羽绒服里,一动不动,像只无辜的鹌鹑标本。反观隋唐,西装单薄,迎风鹤立,腕子踝部都敞着,不怕冷似的。
“进去吧。”
他拉上王美丽的手,掌心的温暖把她惊了。
“你手好暖和!”她把他当烫炉子,两手一正一反,稀罕地捂紧。白汽儿空中升腾,气氛极好,要不是冷得切肤,她应该有闲情想象一曲冬季恋歌什么的。
“我喝了酒。”他喝酒很容易燥,燥得心烦。
“喝酒就这么暖?我也喝酒了。”但她好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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