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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配置稍低,放在排练室里练习使用,一个配置更高,日常搁在他们租下的房子里。

低配版没有做定制,表面光滑漆黑、普普通通,而高配版的定制图案有些隐蔽,藏在两层琴键的中间。

宋轩喜欢这个位置,每次弹奏进行变调时,他的手指都会从铃铛的上方滑过,凹陷的铃铛在舞台光下闪着荧光,宋轩每每看到,心底都会柔软下来。

这种熟悉的东西能令他安心,站在舞台中间时就不会感到慌张。

一般来说,这个位置只有坐在琴键前才可能会有所注意,其他人如果只是站着,不大能一眼瞧见。而陈奥文只有在前天晚上他们一起搬东西时才近距离接触过宋轩的琴。

陈奥文看见了,所以才要和他刻一样的图案,还是陈奥文出示的铃铛只是一个巧合?

于是宋轩出声问道:“你刚刚为什么要问我同不同意?”

陈奥文回头看向宋轩,理所应当道:“因为你的电子键盘上也是铃铛,我想和你刻相似的图案总要问过你的意见。”

“……”

宋轩又问:“那你为什么想和我刻一样的图案?”

“因为这个贝斯是因为你才买的。你邀请了我,所以我第一次当一个乐队中的贝斯手,第一次与人合奏,接下来也会第一次踏上校内期末的舞台。这把新买的贝斯是这份经历衍生的产物,也是一份见证,所以我想刻上你喜欢的铃铛。”陈奥文看着宋轩说,“这样,以后我每次看见这把贝斯,就能想起你。”

宋轩听完愣住了。

陈奥文说得风轻云淡,但宋轩却感觉他好像正拿着一串铃铛在他心里摇晃,“叮铃铃”响个不停。

这种感觉让宋轩心烦意乱。

多迈了几步,宋轩一个没留意,脚尖踢上了前方高起半寸的台阶,他重心不稳,上身前倾直接撞上了陈奥文的后背。

陈奥文的背很宽阔,白色柔软的毛衣起了一定的缓冲,宋轩的额头撞上去却不觉得疼,而前方的陈奥文被撞了一下立刻反应过来,整个人转过身,伸出双手托住了宋轩的手臂,宋轩一瞬间因为惯性的作用离陈奥文的胸膛无比近,近得可以闻到他毛衣上散发出的洗涤剂清香。

像是木棉香。

除此之外,宋轩还仿佛听到了接连不断的心跳声,不知道是陈奥文的还是他自己的,在耳边轰然炸开。

手臂上的力道紧了紧,陈奥文沉声问道:“没事吧?”

宋轩咽了一口,故作淡定地站起身来:“没事。”

陈奥文却垂眸多看了宋轩几眼:“你真的没撞疼吗?你的脸好红。”

“没事!”宋轩拍了拍脸,又扇了两下,“真没事,气温太低了,被风吹红的,我们快进去吧。”

说完,宋轩的手触在陈奥文的背上,推着他往超市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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