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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转身跑了。

她实在是有些无法面对穆济生的眼睛了。

应笑走后,穆济生抬起右手,轻轻拢住自己的唇,回想刚才的那一幕,低低地笑了一声儿。

…………

一个下午已经过去,应笑拿着林春夫妻填写过的调查表格,呆呆的。

他们俩是xx村的人。村子不大,她要过去打听打听林春父母家的地址是肯定能打听到的。

去不去呢?

应笑想:那个女孩难道必须一辈子都带着伤吗?林春父母知不知道林春丈夫在打女儿呢?

不确认一下,应笑总归放心不下。

应笑希望自己先掌握相关法条以及案例,再跟林春爸妈详谈,于是她查阅资料、咨询律师,忙活了整整一天,最后发现林春父母如果后悔,现在有两条路走。

第一条路是撤销结婚。撤销结婚是需要林春父母出面的,也就是监护人与利害关系人。

根据《民法典》,对于不能辨认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关组织包括居委会、村委会、学校、妇联、残联、民政部分等等。

如果林春智力鉴定的结果是25以下,她就可以被判定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了。

二是离婚。不过如果要离婚,程序上要先变更掉监护人。根据《民法典》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也就是说,现在林春的监护人是她丈夫,不是她父母。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父母如果要以法定代理人的身份代理提起离婚诉讼,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先变更监护人。父母取得监护权后,才能代理提起诉讼,然而过程也比较难。不过呢,也有一些时候,因为是离婚案件,法官也会直接允许女方父母提出诉讼。

这参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案件,由其法定代理人进行诉讼”与《民法典》第36条: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二)……”虐待应该可以算的。

应笑觉得,林春结婚的流程大概率是不复杂的。她问过了律师朋友,很多时候,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发现不了女方异常,就给办了。

哎……

应笑起身,又走到了镇医院的儿科,问穆济生:“穆医生,你可以陪我去一趟xx村吗?我路上再跟你详细说这件事的前因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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