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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思, 春花是母亲最好的姐妹的女儿, 从今往后, 你要把她当做自己的亲生妹妹一样爱护。”
“长思遵命。”他恭恭敬敬地允诺。
扎双鬟的少女盈盈向他下拜:“长思哥哥。”
一年到头,用尽心思攀附王府的人实在太多,她可算是其中最成功的一个。也因此,显得十分突兀扎眼。立刻便被游园会上的其他富家千金排挤了。
蔺长思再看到她的时候,她被几个富户家的小姐围在中心,一把推倒在地上,沾了一裙子的灰。
“你费尽心思, 演着一出认亲的大戏, 图谋的是什么?要钱财?还是你想嫁进王府?你也配?”小姑娘间的争风吃醋, 虽然幼稚可笑,却也不减其尖酸残忍。
他向来看不惯这些仗势欺人的事,想起母亲的叮嘱,便要上去帮她,却被寻家大少爷拉住。
“那丫头能耐得很,世子且看一看再说。”
名叫春花的小姑娘慢吞吞地从地上爬起来。
“你们以为,把我的衣服弄脏了,我就会出丑吗?”
“不然咧?”为首的富家千金气焰嚣张地瞪着她。
春花从袖中掏出一条细长的鬃毛小刷子,轻轻刷过裙摆。刷过之处,原本沾满灰尘的丝帛一下子就干净了,灰尘全被鬃毛吸走。
原本等着她撒泼失态的富家千金们都怔愣地望着她。
半晌,有一个忍不住问:“你……这是什么衣料?”
“这是我们春花布庄新进的南洋布料,名字就叫‘不染尘’,柔软贴身好打理,万一弄脏了,用这猪鬃细刷轻轻一刷,便崭新如初。特别适合游园、踏青、骑马这样的场合呢。”春花笑眯眯道。“这料子,汴陵只有我家有货。我穿得不好看,倘若是姐姐们穿上,一定比我好看一百倍。万一需要和世子哥哥一同骑马、打球什么的,姐姐们也不必担心失了仪态啦。”
“……”蔺长思微微失笑。
“姐姐们若是需要,打发丫鬟去我们布庄订货便行。咱们都是好朋友,报我的名字,给姐姐们打七折,再免费送一把随身的刷子。”
富家千金们面面相觑,半晌,有一个道:“我们是……好朋友?”
“可不是么。我一看到姐姐们,就觉得美不胜收,将来的世子妃,一定是几位姐姐中的一位呢。”
蔺长思有些笑不出来了。
那一天,长孙春花和汴陵城中所有的名门闺秀都成了“好朋友”。春花布庄的布料被抢购一空。长孙春花其人,迅速在汴陵商界声名鹊起。
蔺长思自幼身患顽疾,自问无欲无求,不争不抢,所难弃者,似乎就只有这么一点执念,却不便人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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