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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着,手伸进裤兜找钥匙,脸侧被映上了玫瑰花的颜色,迟炀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那是皮肤本身的颜色。
他盯着眼前红色的耳尖,心脏某一处颤动了一下,突然就塌陷了。
没想到,就连亲吻时都淡漠如水的小狼崽,居然会因为收到一束玫瑰而脸红。
难怪这么急着赶他走。
凌琅掏了半天,发现钥匙不在右边的西裤口袋里。迟炀就靠在一旁的门框上,一声不响地看着他。
迟炀越是看他,他就越着急,把全身上下的口袋都摸了个遍,依旧没能找到宿舍钥匙,然后,他把单肩包取下来放在地上,用一只脚抵着,单手费力地拉开拉链,左手臂弯牢牢护住玫瑰,生怕动作太大碰坏了。
然而,钥匙也不在书包里。
“我好像没带钥匙,我去找楼管。”凌琅说着往前走了两步,又收窄脚步,觉得自己抱着这么大一束花去找楼管阿姨,似乎有点奇怪。
“我刚上来的时候,看到楼管窗口挂了个牌子,说要外出一小时,十点半回来。”迟炀慢悠悠地从后面走上前,打开手机放到凌琅面前,“现在才九点四十。”
凌琅盯着迟炀,没吭声,等他说后面的话。
果然,迟炀继续道:“今晚去我那边住吧。”
然后又补了一句:“反正双人间。”
看着迟炀嘴角噙着的愉悦的笑,凌琅甚至有一瞬间怀疑,是这个人趁他不注意的时候,把他的钥匙给藏起来了。
往对面公寓楼走的时候,凌琅特意落后迟炀五米远的距离,生怕被人看到他拿着玫瑰花和迟炀走在一起。但现在已经很晚了,公寓楼内外安安静静,无人出入。
到了寝室门口,迟炀推门而入,伸手把身后的凌琅也拉进了屋,关门的瞬间按住他的后颈,轻轻吻上了他的耳尖。
突然,一阵急促的手机震动响起。
暧昧的气氛瞬间被打破。
迟炀没管,正打算继续,耳边响起凌琅淡淡的声音:“接电话。”
迟炀只得先放开凌琅,从口袋里拿出电话,一看上面的来电人,表情立刻变得无语了起来。
他接起来,不耐烦地讲了两句,然后挂断:“我堂哥,我伯母要他给我们送东西,他白天搞忘了,这会儿才想起来,结果没带身份证进不了校门,要我去校门口接一下。”
凌琅点点头:“哦,你去吧,我用你浴室洗个澡。”
迟炀捏了捏他的后颈:“等我回来一起。”
“?”凌琅警觉,“一起干什么?”
迟炀笑笑:“写作业。”
凌琅:“……”
迟炀走后,他在客厅站了一分钟,然后低头嗅了嗅怀中的玫瑰,芳香怡人。
刚才迟炀亲他耳朵的时候,他似乎在迟炀衣领上也闻到了一点这个味道,大概是迟炀抱着这束花,抱了很久。
他把花束小心翼翼地放在了客厅的一个空茶几上,然后进入迟炀的卧室,把书包里的习题册、草稿纸、文具盒拿出来,一样一样地摆在书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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