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ǒμщё⒩щμ.ⓓё 陆盛番外(400珠加更)(2 / 2)
陆盛请老左帮他把她画的那只鹿纹在了脚踝上,她说过,不能陪伴的,就刻在身上。
足够深的纹身,即使洗掉也可能会残留痕迹,像个烙印,一辈子都得铭记。
他将风铃交给了老左,海岛是她外婆的故乡,或许不久之后她还会来,这束风铃本来就是他想送给她的临别礼物,她喜欢的,他所能给予的,都想给到她。
离开海岛后他去了首都。
他知道栾嫣在那,这样他可以离她近些,至少,他们在同一片天空下,这是她生活过的城市,他每走过一个地方,看见每一座建筑,都会想,没准栾嫣也曾来过,触摸过,这也是他能想到的,他们仅有的交际。
陆盛不满足于此,但那时的他没资格去找她,谈爱情的前提是有面包,他什么都没有,连生存都是难事,怎么可以妄想拥有她。
凭着纹身的本事他在首都找到了工作,生存了下来,过了一年老街拆迁,老左爱玩,并不喜欢打理生意,索性关了店也来了首都,没有提前联系过,但在首都就碰见了。
老左说风铃交给了栾嫣,她打听了他的事,走的时候好像很难过。
听到这番话,陆盛心里说不出的滋味。
他和老左在首都合开了家纹身店,老左投资占大头,但老左这人活的随心所欲,店里大部分都是他在管理,他没忘记父亲的遗愿,等店里有了起色之后他把心思都花在了考大学上,他以前成绩就很好,还真让他考上了还不错的学校。
黎逸飞是他大学室友,明明家境富贵,偏要跑到他纹身店打工,跟老左差不多,不受束缚,就喜欢玩些新奇的东西。
第一次听见栾嫣的歌是在黎逸飞的车里,很偶然的一瞬间,陆盛就辨识出了那是她的声音。
回家后他搜索了所有关于“栾嫣”的词条,他终于又一次见到了她,尽管只是一张照片。
在她的个人介绍上写着,她就读于国家音乐学院,他的小麋鹿考上了她喜欢的学校,做着她喜欢的事,真好。
那时候栾嫣刚出道没多久,粉丝也寥寥无几,陆盛是第一批关注她的人,他专门为她建了个微博账号,名称叫做栾嫣嫣的LG,关注列表里只放着她一个人。
偶尔他会发一些她的画。
他学会了画人物,因为她,他渐渐对画画有了兴趣。
听黎逸飞说这叫追星,陆盛不太懂,他对明星这方面不了解,反正他只画栾嫣,也只追她。
栾嫣慢慢有了点名气,涨了很多粉,粉丝取名叫暖烟。
他微博下也多了很多评论,那些人关注他是为了看他画的栾嫣,有些人会评价他的画,大概因为他们都是喜欢栾嫣的暖烟,陆盛这个脾气一般的男人在和他们说话时,能多一点柔和,以至于别人都以为他是栾嫣的女粉,对此陆盛也懒得解释什么。
至今也没人知道他到底是男是女,暖烟们都叫他“L老师”。
她越来越红,关注他的人也越来越多,他就这样成了她粉丝群里的画手,栾嫣的老粉基本上都认识他,除了转发关于她的微博,以及更新她的画,他不会发其他内容。
他多了一个地方可以看她每天分享日常生活。
知道她过的很好,他没有留言打扰她,不是因为不想,而是现在还不能,他的生活还没有步入正轨,依旧是一团糟。
总有一天,他会站在她面前,像她所希望的,做她的八月骄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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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甜:加更~不要嫌弃加更的是一章番外,我们明天继续吃肉肉嗷~
本来想写遗书番外的,后来想想,不能对你们这么残忍……
这章算是简单的介绍64这八年,还有他心态的转变,不虐吧?不虐吧?我觉得还好~
500珠加油!!!说11点就11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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