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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是安全带绷得太紧,她有些喘不过气来,指甲一下一下地剐蹭着带子地边缘,像是焦躁不安的小动物用爪子去挠木板的声音。谢宜珩深深地呼了一口气,竭力压着自己颤抖的声音,说:“可是我不想这样。”

谢准和谭向晚都称不上合格的父母。谢准太严格,从小就告诉她,不能因为你是女孩子就对自己放宽要求,性别不是你堕落的借口。谭向晚又太过自由民主,只要晚上十点前回家就可以,所以在加拿大的几年她基本处于散养状态。

但有一点是无可置疑的,谢家只有这么一个孩子,她确确实实是被捧着长大的。

谢宜珩长得漂亮,成绩拔尖,性格也好,一身羽毛流光溢彩,是个骄傲的孩子。

就像那句“你不要插手,这是我的事”一样,她一身傲骨,绝对不会允许自己变成攀援的凌霄花。

她不想自己活在裴彻的光芒下。

她年少气盛,踌躇满志,想要当自己的荣光战士。拿的却是莎翁笔下的注定悲剧的故事,奥菲利亚这样百合花一般的女孩子,偏偏遇到的是哈姆雷特。

谢宜珩喜欢裴彻,可以软磨硬泡地拉着他一起做化学实验,可以在圣诞节的时候邀请他去跳舞。她可以在爱情里先跨一步,但是别人不能跨到她的人生里来。

两个相似骄傲的人,谁也不愿意低头,吵架的时候都要用尽自己的生平所学来说服对方。两人各自憋着一口气,像是吹胀了的河豚彼此推搡,最后不知道是谁的刺扎破了谁的肚皮,只知道在这场拉锯战里没有赢家。

然后呢?然后她慢慢地长大,满身的刺被一根一根地拔掉,光秃秃的刺猬一身伤痕,理所当然地成了鸵鸟,只会风暴来的时候一而再再而三地把脑袋埋进沙子里。

裴彻把车在路边停下,望着她的眼睛,很慢很慢地说:“路易莎,我从始至终都没有这样的意思,我也从来都不是在俯视你。我想和你一组,原因就是我想和你一起参加这个比赛。你才是我的重点。”

所有的伏笔终于收束,像是一部漫长的肥皂剧终于有了令人唏嘘又尘埃落定的结局,她莫名地松了一口气,终于敢回头去看这条漫漫的长路,垂着眼,最后很轻声地说:“对不起。”

谁都没错,但谁都有错。

有几道划破云层的电光倏然闪过,沉闷的隆隆雷声自远方传来,西雅图又开始下雨了。

路灯投下昏黄的光,漫天大雨就在一瞬间炸裂,噼里啪啦地飞过来,沾上了嶙峋的光芒,像是一场声势浩大的流星雨。

她出神地看着砸在玻璃上的雨滴,一瞬间晕染成了炸开的烟花,神使鬼差地问他:“你和托马斯为什么都没有继续在麻省理工读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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