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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就是迷恋于这个女人的漂亮皮囊,也喜欢她的自由和愚蠢。
理智和冲动在脑袋里交织和争斗。
理智在冷静告诉他,他们迟早要分手,他已做了很久的打算,开始倒计时中,但是却又遏制不住想要亲吻她、触摸她的冲动,能多亲近一刻是一刻。
当下,他有一种明天就会分手的错觉。
使他越发难以克制,不似平时的温柔,有些凶猛的啃吻着怀中娇柔的女人。
他想起一段话,是他在毛姆的《面纱》里读到的:
我对你根本没抱幻想。我知道你愚蠢、轻佻、头脑空虚,然而我爱你。我知道你的企图、你的理想,你势力,庸俗,然而我爱你。我知道你是个二流货色,然而我爱你。
他高中时读到这段时无法理解,对男主角嗤之以鼻,觉得男主就是肤浅地因美色而喜欢女主角,还要标榜自己多有深度。
现在他大概有些明白了。
乐茕茕被亲得晕乎乎的,倒在他的臂弯和怀里时,他觉得她湿润的眼眸和绯红的脸颊比世上的任何事物都要更可爱,让他怦然心动。
风很大,宁西顾拨了一下她的头发,弯下腰,乖巧地问:“姐姐,你养我好不好?”
乐茕茕傻里傻气地点点头,像是被他迷住了。
宁西顾以躲麻烦为借口,顺理成章地搬进了乐茕茕家里,算是半正式地同居起来。
现在他成了乐茕茕的公开男友,也被身边的同学朋友和老师都知道了富n代的身份,于是愈发的深居简出,除上课以外,其他校园活动都不参加了。
也不能再拖下去了。
同居的两天后,他就去学校正式开始办理转学出国的手续。当然,这是瞒着乐茕茕的。
他每天下了课就回家,等乐茕茕下班,像半个家庭主夫一样,对乐茕茕予取予求,比之前要更惯着女朋友。
这样的付出当然不是不求回报的。
一有空,他就缠着乐茕茕要做。
不止是因为开了荤以后把持不住,他就是想在分手之前跟乐茕茕多亲近几次,有一次算一次,像是明天就是末日来临,技术也越发熟练,他够虚心好学也能放下身段。
乐茕茕以前也没发现自己那么好色,被小狼狗一勾引,她也坚持不住。
两人在此方面一道摸索学习,越来越和谐。
最近乐茕茕太春风得意了,不光是有个年轻多金的富n代小男友可以炫耀显摆,而且她的事业也一帆风顺。
网红圈多是捧高踩低的,乐茕茕因为钓到个小金龟婿,最近见了人都是被众星捧月,各种业务也异常顺利,店里销量再创新高,直播做得渐入佳境,最近还有个综艺节目要做网红美女特辑,邀请她去上节目,虽然也不止她一个。
她不怕见光死,已经接下来打算去参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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