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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买回来的材料都浪费了,白瞎了买回来的材料。
吴诗诗看了都心疼了:“你不会下厨,就别折腾了,这些还不如我做的呢。”
王倩倩:“……”
苏荞初收到了一封信,这信是她的儿子寄回来的,要说起来,她这个儿子是最有出息的,小时候,他去学校偷听被老师发现,然后他的天赋显露了,苏荞初没有能力供他上学,没关系。
那位好心的老师愿意出钱供王有智上学,他们没有儿女,苏荞初就让王有智认了干情,现在他是一名大二学生,前途无量。
王有智在海市上大学,他的学费和生活费因为国家有补贴,他省一省的话,还可以寄一点回来给他姐姐治病。
这封信,就是知道王有智知道王有仁病了,把他节省的钱票寄回来给她看病用的。
苏荞初认字,他们一家都认识常用字。
就是王有智教的,一般的书信或者报纸能看懂。
当初苏荞初会想着摆摊卖早餐,也是因为在报纸上面看了一个类似的新闻。
苏荞初动笔给四儿子回信,但是手中的笔动起来,写出来的字却跟她原来的有着巨大的差别。
她原来的字字体偏大,结构松散,也就只能认得出那个字是什么,但是现在她手里的字端正有型,没有专门练过,不可能有这样的字。
看上去就是刚拿笔的小孩跟书法家。
苏荞初的笔停住了。
这字跟突然出现在她大脑的菜谱一样,很奇怪。
苏荞初惊疑不定的把这张纸撕下来,然后慢慢的,重新写了一个字,她按照记忆中的笔画来写,手下的字又变回了她原来的鸡爪子。
苏荞初沉默了几秒,开始动笔。
她写的信,很口语化。
“四儿,我们一家都好,现在不卖包子,卖串串,把吃的串到竹签,烫熟之后卖出去,味道好,生意不错,你姐的医药费不是问题,你好好学习,不要太节省……”她在信上把近况说了,然后就让王有礼王有义他们三个分别给王有智写一段,到时候一起寄回给他。
王有礼看着四弟寄回来的钱票也心疼。
都是他们没用,还要在上学的弟弟这么担心。
不过那是过去了,他们现在改行了,以后的日子肯定会越来越好的。
到时候就给四弟寄东西过去。
他在外面肯定也不容易。
苏荞初觉得她要想想该怎么继续扩大家里的收入,不要让还在上学的孩子担心,她隐隐的察觉到了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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