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7页(2 / 2)
因为在他心里刚才那个美女显然比王云更适合他。首先人家能穿的起一身军装,家境肯定很好,至少王云家就买不起这军装。其次虽然只是惊鸿一瞥,可那女孩跟王云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王云跟人家没法比。就好比,你能拿东施去跟西施作比较么,显然不能。
如果没有别的选择,或许他以后会跟王云好,但是现在出现了一个柳贝贝,郝博文自然就放弃了王云。反正他本身就对王云没那意思,只不过是他大伯一直说王云家世不错,可以考虑考虑。
可惜郝博文不了解女生,王云喜欢他,自然不会把柳贝贝这个情敌的消息告诉他。而郝博文还在上学,也不可能来偶遇柳贝贝,因此他们再也没有见过面,这件事让郝博文一直引以为憾。
原本他也以为这辈子都跟这个女孩无缘了,正准备物色新的目标的时候,谁曾想在下乡的路上居然又遇到了她。听着他们说话他知道了这个女孩的村子,跟他将要去的柳家沟是一个地方,那个时候郝博文以为这简直就是老天最好的安排。
再后来经过旁敲侧击,他终于知道了女孩的名字——柳贝贝。听听这名字多好听,而且一看就是个受宠的女孩。
他还打听到,柳贝贝虽然出身农村,她的父亲是老红军,每个月都有福利领取,她上头五个哥哥,除了大哥牺牲之外,其他几个哥哥也不都是土农民。二哥是村里的大队长,管着柳家沟的村民和他们这些下乡的知青,算是个小官。听说还有个在部队当官的哥哥,也难怪她总有军装穿。
想到这里,他内心一片火热,这简直是为他量身打造的媳妇人选啊。瞧瞧出身农村但是家里有点权势,这样他不用担心以后娘家打秋风,还能借着她家的势头上升。而她出身农村就不能可压制得住他,就会服从他的安排管教。简直完美。
于是,他刻意制造机会准备接近她,可惜造化弄人,他莫名其妙又起了一身的红疙瘩。之所以用又这个字,是因为几年前起过一次。那个时候他们全家人吃了大伯带来的虾酱,大伯说是学校学生送的,以前大伯也带回过不少东西,他们也没觉得有什么。当晚就打开吃了,别说真的挺好吃,一顿饭的功夫瓶子就见了底。本来还打算让大伯回学校的时候跟那个学生说说,下次在带点过来,结果早上起来就起了红疹子。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