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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九焰去过现代,知道有一个词语叫做“七年之痒”的话,或许就不会这样放心了。

她想了想,咬着唇道,“女儿记住了。”

顿了顿,又故作不经意的道,“原来父亲是宴饮去了,难怪身上一股子酒味,母亲最是不喜这些,父亲还是沐浴了在去见母亲吧。”

张峦脸色微变,抬手嗅了嗅身上的味道之后,想必也终于发现了自己的疏漏,于是更是坐立不安,没一会儿便起身道,“你身子还未大好,且好生养着,父亲明日再来看你。”

然后便急匆匆的离去了。

九焰靠在床头,眉头微蹙,想了好一会儿,还是没想出来要怎么处置这件事。

若是她再大些,自己出去调查也使得。但现在不过是个五六岁的女童,虽然她可以自保,不会在街上迷失,更不会给拐子可乘之机,但问题是也没有人会相信她真的是去做正事的。更遑论是去烟花柳巷?

偏偏她的精神力随着等级升高,增长越来越艰难,至今也不过能覆盖小半个皇宫罢了,要笼罩住这么大个县城,却是万万不能的。

好在今日之后,张峦受了惊,应该会暂时收敛,自己还有些时间。

然而九焰无论如何没有想到,这件事情没有被她说出去,金氏却终究还是发现了蛛丝马迹。

她什么都考虑到了,就是没有考虑到,金氏身为一个贤惠的妻子,对自己的丈夫的一切都了如指掌,并且事必躬亲。

收拾张峦衣裳上面佩戴的香囊玉佩时,她闻到了那股味道。

比起九焰,她对这些东西要更加熟悉许多,所以只是一点淡淡的香气,就立刻知道自己的丈夫去过什么地方,见过什么人了。

那一刻金氏只觉得天旋地转,几乎站立不稳。

她是宽甸一带所有夫人们最羡慕的人,无他,但因张峦足够长情,与她结缡近十年,却仍旧恩爱如初,屋里更没有那些乱七八糟的人,只一心顾着她和儿女们。

金氏心中曾经有多骄傲,这一刻就有多冰冷。

然而她毕竟不是那等怯弱女子,遇上事情便会六神无主。相反,金氏已经过世的父亲曾称赞她“每临大事有静气”,当初张老爷也正是看中了这一点,方才为自己的长子求娶,让她成为张家的宗妇。

所以虽然满心冰冷,甚至浑身发抖,但金氏还是很快逼迫自己冷静下来。

丈夫的工作免不了与人应酬,其实出去应酬的地方总不过那么几个,却不过同僚的盛情,只能跟着一起去的情形也不是不可能。只要张峦自己行的端正,自然就不会有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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