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1151页(2 / 2)

加入书签

可不是所有人妇人都能寻找到合适的归宿。来投奔金寡妇的小姐妹却越来越多。

金寡妇一开始也想着要把可怜的姐妹们找个好人家嫁了,实在找不到好人家,她就随便找个嫁出去,反正也不能一直待在她的茶肆里。到后来给钱就“嫁”,碰到颜色好的姐妹,她明知道对方是青楼的鸨儿,也假装不知道,收了大笔银钱把人“嫁”出去。

“淑娘一直不知道我收钱卖人的事。她真以为,我把人都‘嫁’出去了。”金寡妇哭道。

杏城令表情变得很复杂。

冯淑娘确实不是人贩子,但是,她的目的,是把别人的妻子收留在家,再另外嫁给他人。不管她有没有从中收钱获利,她所做的一切就是拉皮条。

以公序良俗而论,冯淑娘如此坏人婚姻,败坏纲常,她比人贩子更加可恶。

杏城令审结了金寡妇贩人一案,判罚杖刑八十,□□三年,因金寡妇要配合解救被拐卖的妇孺,暂时还押,延迟杖刑。签字画押之后,衙役把金寡妇带了下去。

紧接着就要审刁二虎状告冯淑娘殴杀妻子案,趁着衙役提堂的间歇,杏城令回了二堂。

“以此看来,冯淑娘确实与金寡妇贩人一案无涉。然则,她这样的作为,不好录入文书。”杏城令大概能摸得出伏传对此事的态度,可是,杏城令也很清楚,朝廷对此事的态度。

寒江剑派的高人全都不娶妻纳妾,他们当然可以慷慨大方地认为你对妻子不好,妻子就可以跑。

但,这个世俗所遵循的礼法,它不是这么运行的。

金寡妇供词里与冯淑娘相关的一切都可以划掉,因为冯淑娘和金寡妇贩人一案没什么关系。

审刁二虎的案子就完全不一样了。刁二虎一直认定冯淑娘是人贩子,想要证明冯淑娘不是人贩子,就要得到金寡妇的证词。金寡妇的证词却让冯淑娘的立场更加恶劣——公序良俗可以容忍人贩子。因为有人买才有人卖,人贩子为了钱财拐卖妇孺,这是人性。

冯淑娘把别人的妻子嫁给外姓,却不图钱。那么,她图的是什么?

她图的是破坏“公序良俗”,她要害的是“纲常闺范”,她比图钱的人贩子更加该死。

这案子一旦被上官调卷审阅,冯淑娘就算死了都会被挖出来鞭尸。

杏城令唯一能做的就是遮掩此事,不让刁二虎的状告记录在案,把这件事撤案处置。但是,现在他想要恐吓刁二虎撤案,还得来说服伏传,顺便让恰好在场的顾苹襄也闭嘴假装不知道这件事。

--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