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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家你来我往闹了大半年,最终撕破脸皮到县衙打官司。
县令认为,郑安两家有聘礼文书,六礼已过其四,只差亲迎大礼。本质上安家女已经是郑家妇。人都是郑家的媳妇了,还退什么婚呢?真要日子过不下去了,两家自行协商和离,衙门不过问。
这判决就厉害了。
世法对于人的归属有着非常严厉的规定,女子在家从父,出嫁从夫。
衙门判定安小姐是郑家妇,她就属于郑家的人丁财产,郑三郎把她卖了都理直气壮。
得此判决之后,安小姐马上就要出城避风头,郑家则带着人去围追堵截。
“那时候安家和郑家已经闹得剑拔弩张,不似亲家更似仇家。安小姐逃到那段僻静的河道,就被郑家家丁劫住,双方打了起来,都有死伤。郑家在这里死了一个管家,六个家丁。”谢青鹤说。
王姑娘和女尼都看着谢青鹤:“那仙姑……是真的升仙了吗?”
谢青鹤反问道:“姑娘以为呢?”
女尼满脑子浆糊:“可死的不都是郑家的人吗?难道是在胡乱中把仙姑打死了?”
王姑娘已经明白了:“是安家杀了仙姑。她的叔叔们不想让她得了郑家这门姻亲,她的父兄也不想让她透漏实情,与其再纠缠下去,不如一劳永逸送她‘升仙’。”
刚才还堵门骂人彪悍无比的女尼,闻言竟然忍不住打了个寒噤。
传闻中威风凛凛的安仙姑,能赐福去灾,能收拾恶棍,能庇护杏城妇孺……藏在那个神秘传说背后的安小姐,却是这么一个万事不得自主的可怜人。
郑家再次把安家告上公堂,一来要安家花钱赔命,二来要安家交出安小姐。
县令再次判决,认为安家弄死了郑家的家丁,其中还有一个不在奴籍的帮佣,这事非常严重。考虑到也没人知晓具体发生了什么事,也不好定罪,便免去安家杖徙之刑,改为巨额赔款。
至于郑家要求带回安小姐一事,县令认为,两家闹成这个地步,亲家是没法做了,若安小姐真的回到郑家,很可能发生不忍言之事,便命令安家退还郑家给的聘礼和婚书,婚事就此作罢。
这判决得罪了郑家,安家也不满意。
安家认为自家已经死了个闺女,居然还要给郑家赔钱,哪有这番道理?
可死闺女的事又不能放在台面上来说,闺女是神秘失踪,可能“升仙”,只能默默生闷气。
两家又开始明里暗里斗气,今天你砸了我的买卖,明天我就要烧你的铺子。安家出了个举人,郑家的姑奶奶则在京中侍郎家做奶娘,两边谁也不服谁,谁都觉得自己吃了亏,怨气冲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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