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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行摸摸自己的脸:“我有这么丑?像土豆成精似的。”

何须归则说:“我的头像是被轰炸过。”

他们便把头用布包起来,走进镖局。一个镖师问明来意后,将他们引到后院,提出一个木笼,笼中的活物扑腾了两下。

那是一只英武漂亮的游隼,高约半米,白腹褐背,头部有黑色髭纹,眸光精亮,同它的喙一样锐利无匹。

厉行道:“我们想让它飞往望海城。”

“巧了,我们的分号就在那。”镖师掏出一块生肉喂给它,“只要一开笼门,它就会不顾一切地飞过去。一路不吃不喝不歇,风雨无阻,几个时辰即到。”

何须归问:“怎么确定它一定会去?会不会飞到半路,先到其他地方玩几天?”

“这你们就不懂了,”镖师得意一笑,“因为它的老婆和孩子关在那头。”

何须归恍然,心中略感酸楚。游隼是对伴侣极其忠诚的鸟类,奉行一夫一妻制,一旦结合便是从一而终。人类这样极端聪明而残忍的生物,能做到此生不渝的,又有几个呢?

对方看出他们急用,开价很高,要三百两银子,连带着它在沿海的老婆孩子。往日里抠门儿的欧阳豆竟率先表态:“买了买了,快拿来。”

从柳庄出来追何须归时,他们没带太多盘缠,眼下倾囊而出不过二百余两。一筹莫展之际,柳苗苗得意而羞愧地笑笑,从身上变出一个刻有福字的小金葫芦,交到镖师手中,算是凑足三百两。显然,也是从弘山盗来的。

“你——”三人瞠目结舌,然而性命攸关,无法再从道德层面去指责他。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买走了游隼。

回到客栈,欧阳豆讪讪地说:“那个,嗯……这回嘛,这回就算了,你身上还藏什么了?”

柳苗苗抖着衣摆笑道:“空空如也,彻底没有啦!本来是想作为私房钱的。”

“那就好,以后别再偷东西了,不然我就再也不理你。”

“别那么自负,好像谁稀罕你的搭理一样!”柳苗苗轻轻翻个白眼,“你这次倒是不抠了。”

“抠门儿也得分时候,吃穿用度上抠一点没什么,这回可是我老舅的命。他不仅是我的亲人,也是我最好的朋友。”说着,欧阳豆微微哽咽,用手背揉了揉眼睛,“那个解药,当时我要是只咬一半就好了,留给舅妈一半,可它进嘴就化了。”

“好了,”厉行鼻尖一酸,摸摸外甥的脑袋,“已经发生的事就别想了,展望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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