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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会热闹非常的排练空间,此刻却出奇安静。

四周墙壁上挂着厚重的深色吸音设备,脚下是老旧到起皮的地毯,墙边一套架子鼓孤零零地摆在那里。

房间里只有两个女生,一个是贝斯手,另一个是吉他手。她们都是二十多岁的年级,两人正在给自己的乐器调音调音。

野猫乐队成员演出时,都戴一副西方化妆舞会式面具,遮住上半脸,演出听众几乎没有见过她们真脸的。

鼓手不在,王笛是知道的,正是因为鼓手要结婚生孩子,离开了乐队,才给了她这个机会。

主唱的位置也空着。

贝斯手率先抬起头,注意到了站在门口的她。贝斯手一边拨弄着琴码,一边扬了扬下巴,脸上笑容淡淡,问道:“你就是小王吧?我听于老师提起过你,没想到那么年轻。”

王笛点了点头,心情有些复杂,本想抖个机灵,来一句“说王不说吧,文明你我他”的,但又想到自己初来乍到,连乐队成员性格脾气如何都不清楚,擅自做主自来熟开玩笑,很可能招致反感。

于是,王笛正色道:“是我。”

贝斯手放下贝斯,走上前,伸出手来:“我是‘夜玫瑰’,这是‘影月’。”她指了指正在调吉他的女生。

原来在舞台上激情四射的她们,不戴面具时长得都很乖巧。

两人都没有报真名,而是直接用她们的艺名自我介绍。小王知道这是乐队的惯例,所有对外活动中,她们都只用代号,不暴露真实身份。

“欢迎小王。”影月抬头冲她点了点头,依旧专注于手中的吉他,声音冷淡,但并不失礼,“今天录音棚只有我们俩,主唱‘黑鸦’是兼职歌手,这两天有工作,你暂时见不到她。”

王笛扫视了一圈这个录音室,虽然设备不算顶级,甚至有些老旧,但每一样乐器都被精心维护过。白板上贴了好几支乐队过去演出的海报,也有面前这支“野猫”乐队的。

“前几年,我们一直和另外两个乐队合租这个录音室,每周每个乐队来排练两天,周日休息。也就半年前,另外两个乐队一个解散,一个集体搬去首都发展,我们的经济条件也有所好转,这才整租下了这间录音室。”影月介绍道。

海报上的她们挥汗如雨,释放着摇滚的狂热。王笛的心跳加快,已经开始脑补起自己也站在这样的舞台上时的样子。

“原来的鼓手退出了,她现在结婚了,没时间来排练,”夜玫瑰继续解释,一边走到架子鼓旁,指了指那把鼓槌“所以,我们现在需要一个新鼓手。于老师说你鼓打得很不错,想不想试试?”

王笛沉默了一会儿,看着眼前的架子鼓。在认识于老师之前,架子鼓对她而言只是兴趣,从没有系统学习过。尽管于老师对她的进步速度赞不绝口,但王笛从未想过自己有一天会成为一支乐队的一员,更别提是填补一个正式鼓手的位置,她既紧张又期待。

王笛深吸一口气,走上前拿起鼓槌,试了试手感,这才坚定地点了点头。

夜玫瑰和影月相视一笑,似乎对她的回应感到满意。影月拨动了一下吉他弦,低声说道:“那我们开始吧,先试一试你的节奏感。”

王笛点了点头,坐在架子鼓前,手握鼓槌,心中的紧张一点点消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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